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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自 2028 年起仅承认美国或互惠经济体的检测实验室

封面图:FCC 自 2028 年起限制检测实验室认可范围

事件概要 — 2026 年 10 月 29 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通过最终规则,限制其承认的射频设备检测实验室范围。自 2028 年 12 月 1 日起,FCC 仅承认位于美国或互惠经济体(Reciprocal Economy)境内的检测实验室、电信认证机构(TCB)和实验室认可机构。

要点速览

  • 适用范围:在美国使用或销售前需要 FCC 认证的所有射频设备。
  • 核心变化:FCC 只承认位于美国或互惠经济体境内的检测实验室。
  • 生效时间:2028 年 12 月 1 日。过渡期内获批的认可也在该日终止。
  • 越南:因自 1999 年起参与 APEC 电信相互承认协议(APEC Telecom MRA),被列入文件中的互惠经济体名单。
  • 需注意:检测活动必须发生在美国或互惠经济体境内,仅有法人注册地不够。

2028 年 12 月 1 日起的具体变化

FCC 按地域限制认可范围。该机构只为位于美国或互惠经济体境内的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TCB)和实验室认可机构授予并维持认可资格。

规则的约束超出注册地址。凡在非互惠经济体境内开展检测、认证或认可活动的实体,即使注册在美国或互惠经济体,同样被禁止。这条切断了在其他地区设点、在非互惠经济体租用实验室的做法。

过渡期持续至 2028 年 12 月 1 日。非互惠经济体的实验室在此期间仍保留认可,工程技术办公室(OET)仍可颁发新认可。上述认可一律在 2028 年 12 月 1 日自动终止,与颁发日期无关。

FCC 出台规则的原因

FCC 给出三点理由。第一,该机构对非互惠经济体的检测诚信缺乏信心,此前记录了多起严重违规。第二,放弃互惠原则导致检测能力过度集中于少数地区,给整个设备授权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

第三,互惠是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FCC 认为该原则应适用于检测市场,使美国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新闻稿给出的数据:在美国本土实验室检测的电子设备不足 4%。新规则延续去年的”不良实验室”措施。据 FCC 说明,29 家实验室因涉及国家安全风险被取消认可。该机构还撤销了两家非互惠经济体实验室的认可,并对另外两家涉嫌抄袭检测结果的实验室启动程序。

互惠经济体的定义与名单

互惠经济体指与美国签署相互承认协议(MRA)或同等互惠安排的国家或地区。文件附件列出三类。

第一类为 1999 年 2 月 2 日《联邦公报》第 64 卷第 4984 号公布的 APEC 电信 MRA 参与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华台北、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西兰、韩国、新加坡、越南、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以色列、日本、墨西哥和英国。

第二类为与美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第三类为单独互惠安排的国家,包括阿根廷、孟加拉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约旦和厄瓜多尔。

中国大陆不在上述任何名单之中。由于服务美国市场的大量实验室设在中国大陆,这是规则针对的主要对象。

越南在规则中的位置

越南属于 APEC 电信 MRA 一类,原则上在 2028 年 12 月 1 日之后仍具备获得 FCC 认可的资格。越南射频设备出口企业不会被排除在体系之外。

附带条件更为关键。实验室必须持有 FCC 认可,且检测必须实际在越南境内完成。设在越南、却把样品送往非互惠经济体实验室检测的机构,不符合新规则。

由此产生两个结果。目前因成本较低而使用中国实验室的企业,需在 2028 年底前把检测转移至越南、韩国、台湾、日本、欧洲或美国。已获认可的越南本土实验室则获得三年时间扩充能力。

直接影响对象

主体 影响 处理时点
向美国出口射频设备的制造商 检测须在美国或互惠经济体的获认可实验室完成 2028 年 12 月 1 日前
使用中国实验室的企业 该实验室认可失效,需重新检测或更换机构 2028 年 12 月 1 日前
越南检测实验室 已获 FCC 认可且在本土检测者保持地位 2028 年前的扩展窗口
认证机构(TCB)与实验室认可机构 适用与检测实验室相同的地域条件 2028 年 12 月 1 日前
非射频设备、SDoC 类设备 本命令暂未覆盖,已在进一步立法征求意见中提出 关注下一阶段

需要跟踪的时间节点

文件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通过,名称为第三报告与命令及第三进一步拟议规则通知(Third Report and Order and Third Further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编号 FCC 26-73,案卷号 ET Docket 24-136。在《联邦公报》公布后,评论期为 30 天,答复评论期为 60 天。

进一步通知就以下问题征求意见:扩大美国及互惠经济体检测能力的激励措施、为实验室和 TCB 引入法律实体识别码(LEI)、加强上市后监督、要求 SDoC 检测在获认可实验室完成,以及 FCC 数据库现代化。

出口企业当前应做的事项

  1. 核查所用实验室是否列入 FCC 认可名单,记录认可编号与有效期。
  2. 确认检测的实际地点。合同中应写明执行检测的实验室及其所在地。
  3. 梳理有效期延续至 2028 年 12 月 1 日之后的全部认证。既有证书不会自动失效,但新检测须遵守新规。
  4. 为每条产品线准备备用方案,包含转移至越南或互惠经济体实验室的成本与周期。
  5. 跟踪进一步通知。LEI 与 SDoC 要求可能把影响扩大到目前未覆盖的产品类别。

常见问题

该规则适用于所有电子设备吗?

不是。范围是需 FCC 许可的射频设备,以及为其发证服务的检测、认证和认可活动。仅按 SDoC 管理的设备目前不在范围内,但进一步通知已就扩大范围征求意见。

越南实验室会被排除在 FCC 体系之外吗?

不会。越南在文件的互惠经济体名单中。条件是实验室获得 FCC 认可,并在越南境内完成检测。

2028 年 12 月 1 日前取得的认证需要重做吗?

既有证书不会仅因该日期失效。该日期之后的新检测或换证,必须由符合地域条件的实验室完成。

目前使用中国实验室的企业该怎么办?

应把检测转移至越南或其他互惠经济体的实验室。自《联邦公报》公布起约有两年准备时间。

台湾和香港在名单中吗?

在。文件按 APEC 电信 MRA 的表述写作”中华台北”,并把中国香港列入同一组。

FCC 为何按地域限制,而非加严技术标准?

FCC 把问题定位为监督与执法能力,而非标准内容。地域限制把认可与有政府间合作框架的辖区绑定,该机构可在当地检查并处理违规。

参考来源

  • FCC 新闻稿《FCC Proceeds on Device Test Lab Onshoring, Reciprocity Rules》,2026 年 10 月 29 日。PDF。
  • FCC,Third Report and Order and Third Further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ET Docket No. 24-136,FCC 26-73。PDF。
  • APEC Telecom MRA,刊于 64 Fed. Reg. 4984,1999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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