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是制定监管合规文件时最令人困惑的情况之一:同一个电池既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又受到一套单独的法规的约束,其门槛要严格得多。
实际结果是:电池可以满足 RoHS 限值,但仍然无法满足电池法规的要求,相反,某些电池要求根本不会出现在 RoHS 文件中。
1. 为什么电池有自己的一套规定?
电池具有独特的化学结构,含有化合物形式的重金属,处理时会带来很高的风险。欧洲制定了单独的电池监管框架,取代了旧的电池指令并涵盖整个生命周期:从物质限制、标签、信息、回收内容到收集和回收责任。
因此,在带有电池的设备的配置文件中,企业需要将两个部分分开:
- 电气电子设备部分:符合 RoHS 标准。
- 电池部分:电池受单独的法规约束,具有单独的标签、信息和回收义务。
2. 品质门槛:最大的区别
| 品质 |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 电池法规 | 注意事项 |
|---|---|---|---|
| 水星 | 根据均质材料的限值 | 基于电池重量的非常严格的限值 | 电池和设备有完全不同的计算 |
| 镉 | 基于均质材料,限值比其他物质更严格 | 根据电池重量,限值更加严格 | 这是现实中最容易超过限值的物质 |
| 铅 | 根据均质材料的标准限值 | 有一个基于电池质量的单独限值,根据指定时间段应用 | 需要检查适用于特定电池类型的标记 |
| 其余 10 种物质均在 RoHS 清单上 | 受限 | 不符合电池法规的物质限制 | 如果部分设备仍需要 RoHS 控制 |
底线:不同的限值计算方法。 RoHS 按照均质材料计算;电池法规基于电池重量。因此,企业无法从一组结果推断另一组结果。

3. 电池法规的其他要求
| 请求组 | 内容 | 对装备业务的影响 |
|---|---|---|
| 标签和符号 | 按规定分开收集符号、承受能力信息和成分 | 必须根据具体要求印在电池或包装上 |
| 数字信息 | 产品信息与代码或查找方式相关联 | 需要结构化形式的电池数据和设备数据 |
| 申报碳足迹 | 根据路线图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电池 | 企业采购电池需要要求供应商提供数据 |
| 回收内容 | 根据路线图要求电池中回收材料的百分比 | 影响电池供应商的选择 |
| 能够拆解和更换 | 设计要求允许在某些设备组中更换电池 | 直接影响设计和装配 |
| 扩大责任 | 电池回收和再循环的登记、报告、责任 | 管理义务与设备的管理义务平行 |
4. 设备企业需要做的五件事
- 单独的电池配置文件和设备配置文件:两套文件,两套门槛,两套文件。
- 要求电池供应商提供自己的数据:浓度根据电池体积而不仅仅是根据材料。
- 根据电池类型检查适用的里程碑:新的要求对不同的电池组有不同的路线图。
- 检查设计是否能够更换电池如果产品属于必须保证可更换的组。
- 两个部分的正确标签:设备标签和电池标签和符号。

5. 常被忽视的五点
| 错过点 | 后果 | 如何处理 |
|---|---|---|
| 使用电池材料报告为设备做出结论 | 外壳、电路、电缆数据缺失 | 彻底拆解设备材料 |
| 使用设备报告得出有关电池的结论 | 根据电池承受能力错误计算限值 | 根据电池质量需要单独的数据 |
| 忘记电池标签义务 | 货物因缺乏规定标记而被扣留 | 将标签检验纳入发货检验清单 |
| 新设计没有考虑更换电池的需要 | 设计生产后必须进行修正 | 在设计阶段审查需求 |
| 不遵循应用程序路线图 | 新基准生效时被动 | 将路线图纳入年度合规性审查计划中 |

6. 常见问题
电池是否属于 RoHS 范围?
电池有自己的一套有关物质限制的规定。包含电池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仍必须符合 RoHS 的设备详细信息。企业应与检测实验室确认每种特定电池类型的申请,并比较当前文件。
满足 RoHS 是否意味着满足电池要求?
不会。电池法规的限值是根据电池质量计算的,并且对某些物质(尤其是镉)更为严格。需要单独的数据集。
单独出售的更换电池是否需要单独的文档?
可能有,具体取决于电池类型和市场。这是一个经常被忽视的群体,因为它没有配备装备。
我需要选取两组吗?
通常两个框架都需要数据,但可以利用以下优势:可以根据 RoHS 要求分析相同的材料样品,同时如果质量和成分数据可用,则根据电池质量计算结果。
电池可更换性要求是否适用于所有设备?
否。此要求按设备组和路线图适用。企业需要检查他们的产品属于哪个产品组。
7. 结论
电池和含电池设备受到两个具有不同限值计算的并行监管框架的约束:RoHS 根据均质材料,电池法规根据电池质量。因此,一帧的数据不能替代另一帧的数据。
要做三件事:将电池记录与设备记录分开;向供应商索取电池质量浓度数据;并将标签要求、电池更换和应用路线图纳入与 RoHS 档案相同的审查计划中。
参考资料
- 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 (EU) 2023/1542,取代了指令 2006/66/EC。
- 指令 2011/65/EU 及其修正案 (RoHS)。
- 关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召回责任的指令 2012/19/EU (W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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