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方需要一份 RoHS 3 报告”——这句话经常出现在买卖电子元件的电子邮件中,但如果你查一下欧洲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你不会找到任何名为“RoHS 3”的文件。这是市场设定的非官方名称,这种非正式性会造成代价高昂的误解:有些企业恰好检测了 10 种物质,但引用了错误的依据,有些企业认为他们只需要满足 6 种物质。
本文解码了实际的 RoHS 文本链(从原始指令到适用的修正案),以便企业准确了解自己遵守的内容,并知道当客户询问“RoHS 3”、“RoHS 2.0”或“RoHS 10 物质”时如何回答。
1. 为什么“RoHS 3”是一个非官方名称?
在欧盟法律体系中,文件是通过编号和年份来标识的,而不是像软件那样通过“版本 1、2、3”来标识。指令可以是修改过的根据授权指令或修订指令,但修订后,文件仍带有旧编号(标题为“修订”)。
因此,“RoHS 3”不是文件名称,也不是新发布的版本,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行业的简写扩大限用物质清单— 特别是在列表中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基团。
2. 真正的 RoHS 文本顺序
| 文字 | 角色 | 需要记住的一点 |
|---|---|---|
| 指令 2002/95/EC | 第一份 RoHS 文件 | 6 种限用物质的初始清单;自 2006 年中期起适用于大多数电气和电子设备 |
| 指令 2011/65/EU | 重铸,替换文本 2002/95/EC | 根据附件 III/IV 扩大产品组和豁免机制,与加贴 CE 标志和符合性声明的义务相关 |
| 授权指令(欧盟)2017/2102 | 修改定义和范围定义 | 与将应用范围扩展到列表之外的先前设备组相关 |
| 授权指令(欧盟)2015/863 | 将 4 种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到限用物质清单中 | 这就是市场所说的“RoHS 3”;物质清单仅限于 10 种物质 |
| 指令(欧盟)2025/2456 | 豁免技术审查机制的修改 | 将豁免技术评估活动移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2025 年 11 月底签署,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
该表显示了一些重要的内容:指令 2011/65/EU 仍然是适用的原始文件。其他文件进行了修订。因此,在技术档案和符合性声明中,正确的依据始终是“2011/65/EU 指令,经修订”——以及与该产品相关的修订清单。

3. 补充邻苯二甲酸酯:真正改变了什么?
此次被市场称为“RoHS 3”的修订版在限用物质清单中添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 和 DIBP。这是软 PVC 塑料中常见的一组增塑剂 — 电缆套、垫圈、手柄、绝缘套。
企业经常问的三点:
- 适用限值:这些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为均质材料质量的 0.1%,铅、汞、六价铬、PBB 和 PBDE 也是如此。仅镉就有更严格的限值。
- 何时申请:不适用于同一天所有产品组。常用设备、医疗设备和监控工具都有自己的标志;体外诊断设备和工业监测仪器具有最新的里程碑。
- 材料适用范围:该限值基于均质材料,因此电缆可以到达 PVC 护套,但超出内部粘合层。这就是为什么样品解剖步骤比检测设备更重要的原因。
4. “RoHS 2”、“RoHS 6 物质”、“RoHS 10 物质”——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称呼它们?
| 如何在市场上打电话 | 本质上 | 简历中如何正确书写 |
|---|---|---|
|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1 | 指令 2002/95/EC | 指令 2002/95/EC(已过期,仅具有历史价值并处理旧库存) |
|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2 | 指令 2011/65/EU,重写 | 指令 2011/65/EU |
|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3 | 非正式术语,通常指邻苯二甲酸酯补充剂 | 经授权指令 (EU) 2015/863 修订的指令 2011/65/EU |
| RoHS 6 物质 | 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前限用物质清单 | 需要明确说明:按时间和产品组划分的物质清单 |
| RoHS 10 物质 | 现行限用物质清单 | 2011/65/EU 指令已修订,包括 10 种限用物质 |
|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4 | 当前现实中不存在 | 没有引用;仅根据实际文件 |
对于发送给欧洲客户的文件,最安全的方法是避免使用“RoHS 3”一词并明确写出法律依据。像“符合修订后的指令 2011/65/EU,包括代表指令 (EU) 2015/863”这样的行既足够短,又不太可能被误解。

5. 为什么这个命名会带来真正的风险?
企业在技术交流中使用非正式名称时存在三种特定风险:
- 需要范围试错。客户要求“根据 RoHS 3 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人员了解只需检测 4 种邻苯二甲酸酯而忽略其余 6 种物质,则报告将无法反映正确的合规要求。
- 符合性声明中错误引用。声明“符合 RoHS 3”的符合性声明没有法律价值,因为它没有说明指令和具体修正案。
- 误解应用程序路线图。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产品组,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限值可能有所不同;如果文件上只写“RoHS 3”,则无法确定产品属于哪种模具。
6. 合同、报价单和技术文件的正确书写
| 情况 | 推荐的写作风格 | 避免 |
|---|---|---|
| 请求将检测发送到实验室 | 命名物质、限值、均质材料和适用的方法标准 | 说“已通过 RoHS 3 检测”,但没有物质清单 |
| 发送给客户的符合性声明 | 注明“2011/65/EU 指令,经修订”并列出适用的修订 | 写入“符合 RoHS 10 种物质”作为法律依据 |
| 销售合同条款 | 明确说明遵守“根据交付时适用的欧盟法规的 RoHS”的义务 | 硬记录版本调用方式,有新修改时容易过时 |
| 向客户申报材料 | 包括数据的生效日期并承诺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时发出通知 | 仅列出物质名称,不列出更新日期 |

7. 对于越南企业来说,这条连锁店意味着什么?
大多数越南企业不是最终合规的责任方,而是必须提供证据的一方。标准化有四点:
- 最终确定 10 种物质清单在每份材料申报表中,都有每种物质的限值。
- 记录适用的里程碑根据客户产品组确定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特别是对于制造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的客户。
- 引用文字,而不是昵称在所有报告、声明和合同中。
- 跟踪新编辑— 例如 2025 年末文件中提到的豁免审查机制的变更 — 在客户提出要求之前更新记录。
8. 常见问题
如果客户要求“RoHS 3 报告”我该怎么办?
您应该索要一份物质清单和具体限值。实际上,大多数要求“RoHS 3”表示“全部 10 种限用物质”。报告应明确说明所检测的物质清单和标准应用方法,并解释为什么没有名为“RoHS 3”的文件。
注明“RoHS 2”的旧报告是否仍然可用?
有两件事需要检查:报告中是否包含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以及您的产品组是否已达到邻苯二甲酸酯应用里程碑。如果报告仅包含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的组中的 6 种物质和产品,则该报告不再充分。
有没有名为“RoHS 4”的文件?
目前没有以该名称发布的文件。最新的变化是以 2011/65/EU 指令修正案的形式出现的,而不是取代它的“新版本”。
如果我们只出口到中国、日本或韩国怎么办?
每个市场都有自己的物质限制计划,具有不同的物质清单和时间表。使用国际标准方法的检测报告通常可以用于许多市场,但必须为每个市场写入法律引用和应用日期。
为什么修订经常与七月里程碑相关?
许多 RoHS 里程碑与产品组的应用相关,而不是与发布日期相关。因此,仔细阅读适用范围比记住文件的发布日期更为重要。
9. 结论
“RoHS 3”是一个方便的昵称,但没有法律价值。与欧洲客户合作时,需要准确的不是版本名称,而是版本名称文件编号、物质清单、适用限值和基准。
应立即做三件事:标准化所有文件中引用法律依据的格式;审查旧报告,根据正确的产品组里程碑确认包含邻苯二甲酸酯;并跟踪新的修订,这样当客户更新他们的要求时您就不会感到惊讶。
参考资料
- 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2011/65/EU(合并版)。
- 指令 2002/95/EC(原始 RoHS 文本,已过期)。
- 授权指令 (EU) 2015/863 在附件 II 中添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 授权指令 (EU) 2017/2102 修订了定义和适用范围。
- 修订豁免技术评估机制的指令 (EU) 2025/2456(2025 年 12 月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相关文章
- 在欧洲亚马逊/eBay 上销售电子产品:外国卖家必须如何证明 RoHS?
- 什么是 RoHS? 2011/65/EU 指令及其 10 种限用物质的完整指南
- 指令 (EU) 2025/2456:RoHS 将技术评估移至 ECHA — 企业需要了解的内容
- RoHS 附件 III 豁免:三项授权指令 2025/2364、2025/1802、2025/2363 和截止日期 2026–2027
- 10 RoHS 限用物质:0.1%和 0.01%限值如何适用于“均质材料”?
进一步交流
免责声明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企业在将相关文件/标准应用于具体产品之前,需要逐字比较。
查看更多:版权政策及免责声明由 ticforall.com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