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检测 / 化学测试 / “RoHS 3”不存在:读取正确的修订顺序 2011/65/EU → 2015/863 → 2025/2456

“RoHS 3”不存在:读取正确的修订顺序 2011/65/EU → 2015/863 → 2025/2456

文章《“RoHS 3”不存在:读取正确的修订顺序 2011/65/EU → 2015/863 → 2025/2456》的封面图

“贵方需要一份 RoHS 3 报告”——这句话经常出现在买卖电子元件的电子邮件中,但如果你查一下欧洲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你不会找到任何名为“RoHS 3”的文件。这是市场设定的非官方名称,这种非正式性会造成代价高昂的误解:有些企业恰好检测了 10 种物质,但引用了错误的依据,有些企业认为他们只需要满足 6 种物质。

本文解码了实际的 RoHS 文本链(从原始指令到适用的修正案),以便企业准确了解自己遵守的内容,并知道当客户询问“RoHS 3”、“RoHS 2.0”或“RoHS 10 物质”时如何回答。

1. 为什么“RoHS 3”是一个非官方名称?

在欧盟法律体系中,文件是通过编号和年份来标识的,而不是像软件那样通过“版本 1、2、3”来标识。指令可以是修改过的根据授权指令或修订指令,但修订后,文件仍带有旧编号(标题为“修订”)。

因此,“RoHS 3”不是文件名称,也不是新发布的版本,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行业的简写扩大限用物质清单— 特别是在列表中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基团。

2. 真正的 RoHS 文本顺序

文字 角色 需要记住的一点
指令 2002/95/EC 第一份 RoHS 文件 6 种限用物质的初始清单;自 2006 年中期起适用于大多数电气和电子设备
指令 2011/65/EU 重铸,替换文本 2002/95/EC 根据附件 III/IV 扩大产品组和豁免机制,与加贴 CE 标志和符合性声明的义务相关
授权指令(欧盟)2017/2102 修改定义和范围定义 与将应用范围扩展到列表之外的先前设备组相关
授权指令(欧盟)2015/863 将 4 种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到限用物质清单中 这就是市场所说的“RoHS 3”;物质清单仅限于 10 种物质
指令(欧盟)2025/2456 豁免技术审查机制的修改 将豁免技术评估活动移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2025 年 11 月底签署,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该表显示了一些重要的内容:指令 2011/65/EU 仍然是适用的原始文件。其他文件进行了修订。因此,在技术档案和符合性声明中,正确的依据始终是“2011/65/EU 指令,经修订”——以及与该产品相关的修订清单。

桌上堆放着一堆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用于比较 RoHS 修正案的链条
RoHS 文件链包括原始指令和许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重叠的修订文件。

3. 补充邻苯二甲酸酯:真正改变了什么?

此次被市场称为“RoHS 3”的修订版在限用物质清单中添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 和 DIBP。这是软 PVC 塑料中常见的一组增塑剂 — 电缆套、垫圈、手柄、绝缘套。

企业经常问的三点:

  • 适用限值:这些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为均质材料质量的 0.1%,铅、汞、六价铬、PBB 和 PBDE 也是如此。仅镉就有更严格的限值。
  • 何时申请:不适用于同一天所有产品组。常用设备、医疗设备和监控工具都有自己的标志;体外诊断设备和工业监测仪器具有最新的里程碑。
  • 材料适用范围:该限值基于均质材料,因此电缆可以到达 PVC 护套,但超出内部粘合层。这就是为什么样品解剖步骤比检测设备更重要的原因。

4. “RoHS 2”、“RoHS 6 物质”、“RoHS 10 物质”——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称呼它们?

如何在市场上打电话 本质上 简历中如何正确书写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1 指令 2002/95/EC 指令 2002/95/EC(已过期,仅具有历史价值并处理旧库存)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2 指令 2011/65/EU,重写 指令 2011/65/EU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3 非正式术语,通常指邻苯二甲酸酯补充剂 经授权指令 (EU) 2015/863 修订的指令 2011/65/EU
RoHS 6 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前限用物质清单 需要明确说明:按时间和产品组划分的物质清单
RoHS 10 物质 现行限用物质清单 2011/65/EU 指令已修订,包括 10 种限用物质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4 当前现实中不存在 没有引用;仅根据实际文件

对于发送给欧洲客户的文件,最安全的方法是避免使用“RoHS 3”一词并明确写出法律依据。像“符合修订后的指令 2011/65/EU,包括代表指令 (EU) 2015/863”这样的行既足够短,又不太可能被误解。

两套规范性文件并排放置,比较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引用正确的文档编号有助于在客户审阅文档时不会质疑文档的合规性。

5. 为什么这个命名会带来真正的风险?

企业在技术交流中使用非正式名称时存在三种特定风险:

  1. 需要范围试错。客户要求“根据 RoHS 3 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人员了解只需检测 4 种邻苯二甲酸酯而忽略其余 6 种物质,则报告将无法反映正确的合规要求。
  2. 符合性声明中错误引用。声明“符合 RoHS 3”的符合性声明没有法律价值,因为它没有说明指令和具体修正案。
  3. 误解应用程序路线图。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产品组,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限值可能有所不同;如果文件上只写“RoHS 3”,则无法确定产品属于哪种模具。

6. 合同、报价单和技术文件的正确书写

情况 推荐的写作风格 避免
请求将检测发送到实验室 命名物质、限值、均质材料和适用的方法标准 说“已通过 RoHS 3 检测”,但没有物质清单
发送给客户的符合性声明 注明“2011/65/EU 指令,经修订”并列出适用的修订 写入“符合 RoHS 10 种物质”作为法律依据
销售合同条款 明确说明遵守“根据交付时适用的欧盟法规的 RoHS”的义务 硬记录版本调用方式,有新修改时容易过时
向客户申报材料 包括数据的生效日期并承诺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时发出通知 仅列出物质名称,不列出更新日期
工作台上附有供货合同及RoHS法律依据对照表正在审核中
合同条款应引用“适用”条款,而不是非正式命名的版本。

7. 对于越南企业来说,这条连锁店意味着什么?

大多数越南企业不是最终合规的责任方,而是必须提供证据的一方。标准化有四点:

  1. 最终确定 10 种物质清单在每份材料申报表中,都有每种物质的限值。
  2. 记录适用的里程碑根据客户产品组确定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特别是对于制造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的客户。
  3. 引用文字,而不是昵称在所有报告、声明和合同中。
  4. 跟踪新编辑— 例如 2025 年末文件中提到的豁免审查机制的变更 — 在客户提出要求之前更新记录。

8. 常见问题

如果客户要求“RoHS 3 报告”我该怎么办?

您应该索要一份物质清单和具体限值。实际上,大多数要求“RoHS 3”表示“全部 10 种限用物质”。报告应明确说明所检测的物质清单和标准应用方法,并解释为什么没有名为“RoHS 3”的文件。

注明“RoHS 2”的旧报告是否仍然可用?

有两件事需要检查:报告中是否包含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以及您的产品组是否已达到邻苯二甲酸酯应用里程碑。如果报告仅包含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的组中的 6 种物质和产品,则该报告不再充分。

有没有名为“RoHS 4”的文件?

目前没有以该名称发布的文件。最新的变化是以 2011/65/EU 指令修正案的形式出现的,而不是取代它的“新版本”。

如果我们只出口到中国、日本或韩国怎么办?

每个市场都有自己的物质限制计划,具有不同的物质清单和时间表。使用国际标准方法的检测报告通常可以用于许多市场,但必须为每个市场写入法律引用和应用日期。

为什么修订经常与七月里程碑相关?

许多 RoHS 里程碑与产品组的应用相关,而不是与发布日期相关。因此,仔细阅读适用范围比记住文件的发布日期更为重要。

9. 结论

“RoHS 3”是一个方便的昵称,但没有法律价值。与欧洲客户合作时,需要准确的不是版本名称,而是版本名称文件编号、物质清单、适用限值和基准。

应立即做三件事:标准化所有文件中引用法律依据的格式;审查旧报告,根据正确的产品组里程碑确认包含邻苯二甲酸酯;并跟踪新的修订,这样当客户更新他们的要求时您就不会感到惊讶。

参考资料

  • 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2011/65/EU(合并版)。
  • 指令 2002/95/EC(原始 RoHS 文本,已过期)。
  • 授权指令 (EU) 2015/863 在附件 II 中添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 授权指令 (EU) 2017/2102 修订了定义和适用范围。
  • 修订豁免技术评估机制的指令 (EU) 2025/2456(2025 年 12 月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相关文章


进一步交流


    免责声明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企业在将相关文件/标准应用于具体产品之前,需要逐字比较。

    查看更多:版权政策及免责声明由 ticforall.com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