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总结
- 三层文书决定一家试验室是否“可用”:活动登记证书(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从业条件)、ISO/IEC 17025 认可证书(由 VILAS、BoA 或其他在越南注册运营的认可机构颁发——经独立验证的技术能力)和指定决定(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用于国家管理的效力)。
- 试验结果只有在出具机构已获认可、指定或承认、且试验范围涵盖相应的国家技术法规时,才可用于合规声明(第 36/2026/TT-BKHCN 号通知第 3 条第 3 款)。
- 指定试验机构的条件(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第 72 条)有四项:持有指定领域范围内的活动登记证书;经已注册的认可机构认可;具备令人满意的能力验证或试验室间比对结果;至少有06 名正式试验员,每人至少具备02 年经验。
- 指定机构名单每月 25 日前定期公布并更新;指定决定有效期最长 05 年,且须在到期前 60 天申请重新指定。
- 试验室的选择取决于合格评定方式:方式 1–2 只需试验;方式 3–6 需额外评估生产过程或管理体系;方式 7 逐批进行;方式 8 逐个单元评估。高风险货物只能使用方式 5 和方式 7。
- 文末附有12 个问题清单,以及导致合规声明档案被退回的八个常见错误——与试验室或认证机构合作时可直接使用。
本文是 ticforall.com 的实务解读,综合了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第 14/2026/TT-BKHCN 号通知、第 16/2026/TT-BKHCN 号通知和第 36/2026/TT-BKHCN 号通知的规定。
1. 为什么选错试验室会毁掉整份合规声明档案
在与制造和进口企业合作的过程中,我见过不少合规声明档案被“退回”,多数并不是因为产品质量差,而是因为试验结果不具备用于合规声明的法律效力。原因往往就在文件里三个很小的词:范围、效力与承认。
选错试验室的四个实际后果:
- 档案被退回、货物被扣留。因为该试验室不在该法规对应的指定名单中,或指定范围不包含所用的试验方法,检验机构不接受该结果。
- 必须从头再试验。重新试验、仓储与延误的成本,往往比当初选择更便宜试验室所省下的费用高出许多倍。
- 结果可能失去追溯效力。若出具结果的机构因提供虚假结果或伪造文件而被撤销指定决定,已出具结果的效力就会成为使用双方共同面对的法律问题。
- 清关后仍可能被检查。已流通的货物仍可被重新检验;届时,企业质量档案中保存的合作方能力文件,是证明你当初选择合理的唯一依据。
因此,选择试验室不是按价格挑服务商,而是合规治理的一步。实务原则:在制定合格评定方案之前确定试验室,而不是在抽样之后。
2. 一家“可用”试验室的三层法律资格
按越南法律,一家“可用”的试验室不只靠一张纸。这里有三层相互独立的资格,回答三个不同的问题;只有当每一层都在你真正需要的范围内仍然有效时,这家试验室才可用。
2.1. 第一层——活动登记:从业许可(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
2026 年 1 月 16 日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详细规定了标准与技术法规领域的活动,其中合格评定机构必须主动登记(第五章)。这实际上就是执业执照:从事试验、检验、认证、验证/确认或认可的机构,只有在持有活动登记证书、且登记领域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时才能合法经营。
对企业而言,这一层回答的问题是:“我的合作方能否在越南从事试验?”我们在第 22 号法令与第 37 号法令下的两条法律路径一文中会深入展开。
2.2. 第二层——ISO/IEC 17025 认可:经独立验证的技术能力
认可证书(由 VILAS、BoA 或其他在越南注册运营的认可机构颁发)确认试验室符合 TCVN ISO/IEC 17025 的要求——即管理体系、人员能力、设备、校准与测量结果的质量保证。这是技术能力的证明。越南目前有多家已注册运营的 ISO/IEC 17025 认可机构——BoA 只是其中之一——因此不要将“ISO/IEC 17025 认可”与任何单一缩写画等号。
但认可证书只有连同“认可范围”一起阅读才有意义——即列出具体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与认可对象的那部分。一家试验室可能持有非常“强大”的 ISO/IEC 17025 认可,但范围里只有几项与你所需标准无关的试验。
2.3. 第三层——依据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的指定:用于国家管理的效力
这一层决定试验结果能否用于合规声明。2026 年 1 月 23 日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规范指定合格评定机构并承认合格评定结果(第七章第二节)。第 72 条列出试验机构的四项条件,这是企业最需要仔细核查的地方:
- 已按标准与技术法规法律持有试验活动登记证书,且涵盖申请指定的试验领域。
- 已获得已注册认可机构的认可,且范围与申请指定的范围一致。
- 具备针对申请指定产品和货物试验方法、令人满意的能力验证或试验室间比对结果。
- 至少有06 名正式试验员,每人至少具备02 年指定登记领域的经验。
最容易算错的是“正式”这个概念:法令只计入公职人员,或签订12 个月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短期合同、个案合作人员或外单位派驻人员不计入 06 人的最低人数。
对使用结果的企业而言,有四点含义需要记住:
- 只有在出具机构位于指定名单、范围正确且在出具结果之日仍然有效时,结果才可用于国家管理目的。
- 名单公布并在每月 25 日前更新——签约时应核查一次,对延误较久的货物在发运前再核查一次。
- 指定决定有效期最长 05 年;须在到期前 60 天申请重新指定。处于重新指定过程中的合作方,可能出现交付能力中断。
- 部委之间的能力评估结果互认机制(有效期 12 个月)可缩短该机构被其他部委指定的时间——当你需要满足多个部委管理的多项法规时很实用。

| 层 | 依据文件 | 回答的问题 | 在哪里查 |
|---|---|---|---|
| 活动登记 | 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第五章) | 该机构能否在越南从事试验? | 活动登记证书;主管部门公开数据 |
| ISO/IEC 17025 认可 | TCVN ISO/IEC 17025;依据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开展的认可活动 | 技术能力是否经过验证?验证到什么程度? | 认可证书及认可范围 |
| 指定 | 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第 71–78 条) | 结果对国家管理是否有效? | 指定决定 + 公布名单,每月 25 日前更新 |
实务结论:一家试验室可以具备三层,但如果第 2、3 层的范围没有涵盖你所需的标准和试验方法,它仍然不可用。问题不是“这家试验室有什么纸”,而是“这家试验室有没有我需要的、在有效期内有效的资质?”
3. 如何正确读懂“范围”
这项技能很少有人教,却决定档案 90% 的风险。拿到认可范围与指定决定时,要核对五件事是否吻合:
- 正确的法规:国家技术法规的准确编号,包括修改(例如 QCVN 4:2009/BKHCN 及第 1:2016 号修正案)。修订版本是要求的一部分,不是可选项。
- 正确的试验方法:如果范围注明了试验方法(TCVN、IEC 或 ISO),报告必须使用该方法和对应的版本。
- 正确的对象与参数范围:同写“电风扇”,范围却可能受功率、电压、体积、防护等级限制;电线电缆还要看结构、截面与绝缘材料。
- 正确的产品组/HS 编码:对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 HS 编码必须落在指定范围涵盖的货物类别内。
- 正确的时间:文件必须在签约之日与结果出具之日都有效,而不只是申报之日。

实务提示:从报价阶段起,就要求合作方提供认可范围、指定决定和活动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并归入该批次的质量档案。检查记录时,这三份证据足以回答关于结果法律效力的所有问题。
4. 按合格评定方式选择试验室(第 14/2026/TT-BKHCN 号通知)
“该选哪家试验室”这个问题,排在“应使用哪种合格评定方式”之后。第 14/2026/TT-BKHCN 号通知(2026 年 5 月 25 日起生效)保留了 8 种评定方式(第 5 条),并新增第 6 条和附录二,具体说明如何使用——这是强制规定,不是参考指南。
每种方式所需的能力不同,因此需要的合作方也不同:
| 方式 | 主要环节 | 需要的合作方 | 效力 |
|---|---|---|---|
| 1 | 对型式中代表性样品进行试验 | 试验室 | 按已试验的型式;无监控 |
| 2 | 样品试验 + 市场抽样监测 | 试验室 + 认证机构 | 有效期最长 05 年 |
| 3 – 4 | 样品试验 + 生产过程评估 | 认证机构(具备生产过程评估能力) | 有效期最长 05 年 |
| 5 | 样品试验 + 生产过程或管理体系评估 | 指定认证机构 | 有效期最长 05 年;用于高风险货物 |
| 6 | 管理体系的评估与监控 |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 有效期最长 05 年 |
| 7 | 逐批试验与评估 | 认证机构(按批次) | 仅对该批次有效;用于高风险货物 |
| 8 | 对每个单元进行试验或检查 | 检验机构 | 按每个单元 |
有三点必须强调:
- 方式 1 和方式 6 不适用于高风险货物。若产品列在第 36/2026/TT-BKHCN 号通知附录 I 中,你只能使用方式 5 和方式 7。
- 方式 2–6 有效期同为最长 05 年并须强制监控;方式 7 仅对该批次有效;方式 8 适用于每个单品。
- 证书上必须具体注明用于证明符合技术法规的评定方式。
实际后果:如果只是让试验室做“试验”,然后自己声明合规,你实际上等于使用了方式 1——而这在高风险货物上不被允许。我们在按第 14/2026/TT-BKHCN 号通知的 8 种评定方式一文中详细说明如何选择。
5. 签约前的 12 个问题清单
请打印这份清单,用于所有试验合作方。如回答“否”或“不清楚”,请不要签字。
| # | 问题 | 为什么重要 | 需要保存的证据 |
|---|---|---|---|
| 1 | 该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的试验活动登记证书? | 第 22/2026/NĐ-CP 号法令规定的活动登记条件 | 证书扫描件 |
| 2 | 指定决定是否针对你所需的技术法规? | 结果仅在指定范围内对国家管理有效 | 指定决定的扫描件 |
| 3 | 出具结果之日指定仍然有效吗? | 有效期最长 05 年;重新指定可能出现中断 | 到期日;书面确认 |
| 4 | ISO/IEC 17025 认可范围是否涵盖所用的试验方法? | 认可范围之外的试验方法不被接受 | 认可范围(核对相应条目) |
| 5 | 范围是否涵盖正确的参数、对象和 HS 编码? | “几乎正确”的风险 | 范围 + 产品/批次描述 |
| 6 | 该机构对该方法是否有令人满意的能力验证或试验室间比对结果? | 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第 72 条第 3 项 | 能力验证报告/证书 |
| 7 | 该机构在该领域是否至少有 06 名正式试验员? | 第 72 条第 4 项 | 人员清单(如需要) |
| 8 | 所用的合格评定方式是否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 | 高风险货物只能使用方式 5 或方式 7 | 证书上明确注明评定方式 |
| 9 | 若产品属于多项法规,是否已确定需要评估哪些要求? | 避免遗漏或重复评估 | 法规 × 要求对照表 |
| 10 | 若指定被撤销或暂停,合作方是否承诺通知? | 保护已出具结果的效力 | 合同条款 |
| 11 | 出具结果的时间是否与清关/放行计划相符? | 等待的成本往往高于试验成本 | 书面承诺的进度 |
| 12 | 报价是否包含后续环节(监控、生产过程评估、认证费用)? | 避免档案运行过程中出现“隐性”成本 | 按方式完整报价 |
6. 导致合规声明档案被退回的八个常见错误
- 只认“ISO/IEC 17025”这几个字,却不看范围。认可证书并不说明你需要的那项试验是否在能力范围内;只有范围能说明。
- 选择的试验室不在该法规对应的指定名单中。结果技术上可能正确,却不能用于合规声明。
- 在指定决定即将到期时签约。重新指定须提前 60 天申请;若出现中断,该期间出具的结果可能无法使用。
- 评定方式与风险等级不匹配。对高风险货物使用方式 1 是最常见的错误;该组货物不得使用方式 1 和方式 6。
- 只试一个样品就推广到整批。样品必须代表已登记的型号或型式;方式 7 是逐批评估。
- 使用认可/指定范围之外的结果,或来自未被承认的机构的结果,再把它附进档案。
- 进口时跳过国家质量检查,或等货物已流通后才做合规声明;同时也不核查产品是否属于多项法规。
- 不保存合作方能力的记录。当面临清关后检查,或合作方指定被撤销时,企业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选择。
7. 进口时的国家质量检查: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
对需要质量检查的进口货物,合格评定结果只是一半;另一半是边境口岸的国家质量检查程序。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为进口货物质量的国家质量检查单设一章,包括针对高风险货物、以及依据合规历史和已获承认的合格评定结果免除或减少检查的机制。
对选择的影响:询问合作方的结果能否被检验机构直接接受用于清关,以及出具结果的时间是否与发运计划相符。按第 36/2026/TT-BKHCN 号通知必须做 QCVN 4 试验的高风险货物分析描述了该类别的典型产品组。

也别忘了相反的一面:已流通的货物仍可能被检查。若主管部门抽样并发现与已公布结果存在偏差,你保存的合作方能力文件将成为划分责任的依据。
8. 境外试验室:什么情况下其结果会被接受
许多企业手上有国外工厂或试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希望直接使用。原则是:国外试验结果只有在按越南法律获得承认时才能使用。第 16/2026/TT-BKHCN 号通知(2026 年 4 月 9 日)详细规定了承认合格评定结果协议的签署与实施,并明确区分两种渠道:
- 互认协议(MRA):越南与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国家对国家渠道,适用国际条约法。
- 互认或单方承认安排:越南合格评定机构与外国机构之间——机构对机构渠道,适用国内法。
“单方承认”是指越南的机构或组织在无需条约或互认协议的情况下,承认并接受外国机构的结果。此外,各项技术法规或专门文件对接受国外试验结果可能有各自的规定。
实务警告:不在任何承认渠道内的国外试验室结果(且相关法规不允许),只有内部参考价值——不能用于合规声明。要索取承认渠道的具体证据,不接受“该试验室符合国际 ISO 17025”这种说法。我们对第 16/2026/TT-BKHCN 号通知关于合格评定结果承认的分析会更深入地讨论这一机制。
9. 成本与时间:从哪里入手才不会出现遗漏
比较报价时,不要比“单个样品的价格”,而要比所选方式下的合规总成本:
- 按试验组计的试验费——通常随样品数量、型号数量和方式复杂度上升。
- 评估生产过程或管理体系的成本(方式 3–6,需工厂审核,可能产生差旅费)。
- 定期监控费——方式 2–6 需要监控,有效期最长 5 年;这是做预算时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项。
- 认证费与维持费:由认证机构收取。
- 国家质量检查费用以及边境口岸的相关费用(如需接受检查)。
- 最大的“隐性”成本:档案被退回。重新试验 + 补货 + 滞销,往往远远超过“便宜试验室”与“合格试验室”之间的差价。
关于时间,请从终点倒排:清关日或预计销售日 → 减去国家质量检查时间 → 减去生产过程认证/评估时间 → 减去试验时间 → 减去取样、送样与制样时间。问题往往出在取样环节和等待监控结果环节。
10. 选择试验室的五个步骤
- 先厘清“法律问题”。查询产品的风险等级与产品组(第 36/2026/TT-BKHCN 号通知附录 I/II;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附录一中 69 个货物组对照表),据此确定适用哪些法规,以及各自适用的合格评定方式。
- 依据第 14/2026/TT-BKHCN 号通知选择合格评定方式(记住:高风险只能使用方式 5 或方式 7)。
- 拟定合格合作方名单:收集三层文件——活动登记、认可范围、指定决定——并在委托时核查更新后的指定名单。
- 按合规总成本与周期比较,使用第 5 部分的 12 个问题清单。
- 把合作方的能力档案(三层文件扫描件 + 范围 + 承诺通知条款)归入产品与批次的质量记录。
本网站的相关参考:按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指定合格评定机构的条件与程序、第 37/2026/NĐ-CP 号法令概述和QCVN 4:2009/BKHCN 及第 1:2016 号修正案。
常见问题
1. 有 ISO/IEC 17025 认可证书就能做合规声明了吗?
不够。ISO/IEC 17025 认可只证明技术能力;结果只有在出具机构已获认可、指定或承认、且试验范围符合相应法规时,才能用于合规声明。高风险货物必须由被指定的机构出具。
2. 如何知道某试验室已被指定用于我需要的法规?
核查指定决定与指定机构名单——名单每月 25 日前公布并定期更新。比对法规、产品组和试验方法是否正确,并在结果出具之日确认其有效性。
3. 指定决定的有效期多长,需要注意什么?
有效期最长05 年;须在到期前 60 天申请重新指定。若合作方正在重新指定,交付能力可能受影响——对长期认证计划,应提前查询有效状态。
4. 境外试验室的检测结果会被接受吗?
可以,前提是该结果属于越南法律规定的承认渠道(条约型互认协议或单方承认),或得到相关法规允许。否则仅供内部参考。
5. 产品同时属于 QCVN 4 和另一项技术法规时怎么办?
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每项适用的国家技术法规,并按风险等级分别采用相应的评定方式,但同一技术要求不重复评估。安排试验前,请先做一张“法规 × 要求”对照表。
6. 若日后试验室被撤销指定决定,已出具的结果怎么办?
这对使用结果的各方都是法律风险。因此,保留结果出具时的合作方能力档案(指定决定、认可范围、活动登记)是必要的防范措施,合同中应加入承诺通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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