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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 3”不存在:读取正确的修订顺序 2011/65/EU → 2015/863 → 2025/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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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方需要一份 RoHS 3 报告”——这句话经常出现在买卖电子元件的电子邮件中,但如果你查一下欧洲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你不会找到任何名为“RoHS 3”的文件。这是市场设定的非官方名称,这种非正式性会造成代价高昂的误解:有些企业恰好检测了 10 种物质,但引用了错误的依据,有些企业认为他们只需要满足 6 种物质。

本文解码了实际的 RoHS 文本链(从原始指令到适用的修正案),以便企业准确了解自己遵守的内容,并知道当客户询问“RoHS 3”、“RoHS 2.0”或“RoHS 10 物质”时如何回答。

1. 为什么“RoHS 3”是一个非官方名称?

在欧盟法律体系中,文件是通过编号和年份来标识的,而不是像软件那样通过“版本 1、2、3”来标识。指令可以是修改过的根据授权指令或修订指令,但修订后,文件仍带有旧编号(标题为“修订”)。

因此,“RoHS 3”不是文件名称,也不是新发布的版本,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行业的简写扩大限用物质清单— 特别是在列表中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基团。

2. 真正的 RoHS 文本顺序

文字 角色 需要记住的一点
指令 2002/95/EC 第一份 RoHS 文件 6 种限用物质的初始清单;自 2006 年中期起适用于大多数电气和电子设备
指令 2011/65/EU 重铸,替换文本 2002/95/EC 根据附件 III/IV 扩大产品组和豁免机制,与加贴 CE 标志和符合性声明的义务相关
授权指令(欧盟)2017/2102 修改定义和范围定义 与将应用范围扩展到列表之外的先前设备组相关
授权指令(欧盟)2015/863 将 4 种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到限用物质清单中 这就是市场所说的“RoHS 3”;物质清单仅限于 10 种物质
指令(欧盟)2025/2456 豁免技术审查机制的修改 将豁免技术评估活动移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2025 年 11 月底签署,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该表显示了一些重要的内容:指令 2011/65/EU 仍然是适用的原始文件。其他文件进行了修订。因此,在技术档案和符合性声明中,正确的依据始终是“2011/65/EU 指令,经修订”——以及与该产品相关的修订清单。

桌上堆放着一堆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用于比较 RoHS 修正案的链条
RoHS 文件链包括原始指令和许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重叠的修订文件。

3. 补充邻苯二甲酸酯:真正改变了什么?

此次被市场称为“RoHS 3”的修订版在限用物质清单中添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 和 DIBP。这是软 PVC 塑料中常见的一组增塑剂 — 电缆套、垫圈、手柄、绝缘套。

企业经常问的三点:

  • 适用限值:这些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为均质材料质量的 0.1%,铅、汞、六价铬、PBB 和 PBDE 也是如此。仅镉就有更严格的限值。
  • 何时申请:不适用于同一天所有产品组。常用设备、医疗设备和监控工具都有自己的标志;体外诊断设备和工业监测仪器具有最新的里程碑。
  • 材料适用范围:该限值基于均质材料,因此电缆可以到达 PVC 护套,但超出内部粘合层。这就是为什么样品解剖步骤比检测设备更重要的原因。

4. “RoHS 2”、“RoHS 6 物质”、“RoHS 10 物质”——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称呼它们?

如何在市场上打电话 本质上 简历中如何正确书写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1 指令 2002/95/EC 指令 2002/95/EC(已过期,仅具有历史价值并处理旧库存)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2 指令 2011/65/EU,重写 指令 2011/65/EU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3 非正式术语,通常指邻苯二甲酸酯补充剂 经授权指令 (EU) 2015/863 修订的指令 2011/65/EU
RoHS 6 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添加前限用物质清单 需要明确说明:按时间和产品组划分的物质清单
RoHS 10 物质 现行限用物质清单 2011/65/EU 指令已修订,包括 10 种限用物质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4 当前现实中不存在 没有引用;仅根据实际文件

对于发送给欧洲客户的文件,最安全的方法是避免使用“RoHS 3”一词并明确写出法律依据。像“符合修订后的指令 2011/65/EU,包括代表指令 (EU) 2015/863”这样的行既足够短,又不太可能被误解。

两套规范性文件并排放置,比较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引用正确的文档编号有助于在客户审阅文档时不会质疑文档的合规性。

5. 为什么这个命名会带来真正的风险?

企业在技术交流中使用非正式名称时存在三种特定风险:

  1. 需要范围试错。客户要求“根据 RoHS 3 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人员了解只需检测 4 种邻苯二甲酸酯而忽略其余 6 种物质,则报告将无法反映正确的合规要求。
  2. 符合性声明中错误引用。声明“符合 RoHS 3”的符合性声明没有法律价值,因为它没有说明指令和具体修正案。
  3. 误解应用程序路线图。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产品组,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限值可能有所不同;如果文件上只写“RoHS 3”,则无法确定产品属于哪种模具。

6. 合同、报价单和技术文件的正确书写

情况 推荐的写作风格 避免
请求将检测发送到实验室 命名物质、限值、均质材料和适用的方法标准 说“已通过 RoHS 3 检测”,但没有物质清单
发送给客户的符合性声明 注明“2011/65/EU 指令,经修订”并列出适用的修订 写入“符合 RoHS 10 种物质”作为法律依据
销售合同条款 明确说明遵守“根据交付时适用的欧盟法规的 RoHS”的义务 硬记录版本调用方式,有新修改时容易过时
向客户申报材料 包括数据的生效日期并承诺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时发出通知 仅列出物质名称,不列出更新日期
工作台上附有供货合同及RoHS法律依据对照表正在审核中
合同条款应引用“适用”条款,而不是非正式命名的版本。

7. 对于越南企业来说,这条连锁店意味着什么?

大多数越南企业不是最终合规的责任方,而是必须提供证据的一方。标准化有四点:

  1. 最终确定 10 种物质清单在每份材料申报表中,都有每种物质的限值。
  2. 记录适用的里程碑根据客户产品组确定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特别是对于制造医疗设备和测量仪器的客户。
  3. 引用文字,而不是昵称在所有报告、声明和合同中。
  4. 跟踪新编辑— 例如 2025 年末文件中提到的豁免审查机制的变更 — 在客户提出要求之前更新记录。

8. 常见问题

如果客户要求“RoHS 3 报告”我该怎么办?

您应该索要一份物质清单和具体限值。实际上,大多数要求“RoHS 3”表示“全部 10 种限用物质”。报告应明确说明所检测的物质清单和标准应用方法,并解释为什么没有名为“RoHS 3”的文件。

注明“RoHS 2”的旧报告是否仍然可用?

有两件事需要检查:报告中是否包含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以及您的产品组是否已达到邻苯二甲酸酯应用里程碑。如果报告仅包含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的组中的 6 种物质和产品,则该报告不再充分。

有没有名为“RoHS 4”的文件?

目前没有以该名称发布的文件。最新的变化是以 2011/65/EU 指令修正案的形式出现的,而不是取代它的“新版本”。

如果我们只出口到中国、日本或韩国怎么办?

每个市场都有自己的物质限制计划,具有不同的物质清单和时间表。使用国际标准方法的检测报告通常可以用于许多市场,但必须为每个市场写入法律引用和应用日期。

为什么修订经常与七月里程碑相关?

许多 RoHS 里程碑与产品组的应用相关,而不是与发布日期相关。因此,仔细阅读适用范围比记住文件的发布日期更为重要。

9. 结论

“RoHS 3”是一个方便的昵称,但没有法律价值。与欧洲客户合作时,需要准确的不是版本名称,而是版本名称文件编号、物质清单、适用限值和基准。

应立即做三件事:标准化所有文件中引用法律依据的格式;审查旧报告,根据正确的产品组里程碑确认包含邻苯二甲酸酯;并跟踪新的修订,这样当客户更新他们的要求时您就不会感到惊讶。

参考资料

  • 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2011/65/EU(合并版)。
  • 指令 2002/95/EC(原始 RoHS 文本,已过期)。
  • 授权指令 (EU) 2015/863 在附件 II 中添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 授权指令 (EU) 2017/2102 修订了定义和适用范围。
  • 修订豁免技术评估机制的指令 (EU) 2025/2456(2025 年 12 月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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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企业在将相关文件/标准应用于具体产品之前,需要逐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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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个市场的 RoHS 对照表:欧盟、中国、韩国、日本、欧亚经济联盟、加利福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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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6 个市场的 RoHS 对照表:欧盟、中国、韩国、日本、欧亚经济联盟、加利福尼亚》的封面图

    客户问:“我的产品已经通过了欧洲 RoHS,那么如果我把它卖到中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或加州,我还需要再做一次吗?”诚实的答案是:取决于市场——因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RoHS 代码”,其物质清单、执行方法和所需标签类型有所不同。

    造成这种混乱的是一般规则看起来很相似:相同的几种重金属,相同的 0.1% 限值,相同的“均质材料”谈论。但只有一个细节差异 – 例如,限用物质为 6 种,限用物质为 10 种 – 证明符合性的文件不能再一起使用。

    本文构建了一个表格,在原则层面上比较了六个市场:欧盟、中国、韩国、日本、欧亚经济联盟和加利福尼亚州。目标不是取代原始文件,而是让企业知道在打印标签和签署符合性声明之前需要正确比较哪些文件。

    1. 六个监管“屋顶”——首先概述

    六地的共同点是:都对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多项有毒物质进行了限制,并且都从四种常见的重金属 — 铅、汞、镉、六价铬中采取了共同的标准。区别在于三个问题:

    1. 局限性有多少物质?以及什么物质?
    2. 如何执行——禁止投放市场,强制标签,不错合格声明?
    3. 谁检查和任何标记/标签是证据吗?
    市场 背景文字 限用物质数量(原则) 主要机构
    欧盟 指令 2011/65/EU(RoHS 2,由 (EU) 2015/863 修订) 10 种物质 市场禁令+CE 标志+技术文件
    中国 GB 26572-2025(强制性,2027 年 8 月 1 日生效),代替 GB/T 26572-2011 10 种物质 强制性限值+标签依据 SJ/T 11364
    韩国 电气电子设备和车辆回收法规 (K-RoHS) 10 种物质(逐步与欧盟统一) 限量+符合性声明
    日本 J-Moss(标记系统符合 JIS C 0950) 6 种物质 必填标签根据指定的产品组
    欧亚经济联盟 欧亚经济联盟关于电气电子产品物质限制的技术法规 6 种物质 限制 + EAC 合格标志
    加利福尼亚州(美国) 电子毒素法 (EWRA) 4 种重金属 仅限于具有指定屏幕的设备组

    重要提示:上表是图片原则。每个市场的物质数量、产品范围和效力日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因此需要满足任何具体细节。逐字比较当前文本在将其用于真正的批次之前。

    2. 第一轴:物质清单 — 4、6 或 10?

    最实用的分类方式是从“核心”向外计数:

    • 重金属 4 芯:铅 (Pb)、汞 (Hg)、镉 (Cd)、六价铬 (Cr(VI))。几乎每个市场都限制这四种物质。
    • 最多 6 种物质:添加两组溴化阻燃剂:PBB 和 PBDE。这就是“六要素”类型项目的流行 — 在日本(J-Moss)和欧亚经济联盟(EAEU)很常见。
    • 最多 10 种物质:添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这是 2015 年后的欧盟水平,也是中韩两国遵循的方向。

    实际后果很明显:一种产品达到 6 种物质不一定达到 10 种物质——因为还剩下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相反,含有 10 种物质的产品通常满足 6 种物质的要求(因为 6 种物质是 10 种物质的子集),除非该市场有其自身的品质,超出了欧盟的清单。因此,进入许多市场的最有力的文件集是证明所有 10 种物质的文件集,以及每个地方的单独比较。

    检查台上的材料样品托盘:金属零件、塑料件、电缆和小电路板
    从 4 种重金属核心到 6 种物质,然后是 10 种物质 – 每增加一个级别都是一组必须经过验证的新物质。

    3. 第二轴:限值和计算 — 几乎相同

    好消息是:大多数市场使用相同的限值和相同的计算逻辑。

    因素 人气等级
    一般门槛 0.1 质量%(相当于 1,000 ppm)
    特别是镉 0.01 %(相当于 100 ppm)——严格了 10 倍
    如何计算 西奥均质材料,不是整个产品

    由于限值相同,计算方法相同,检测结果和检测方法可重复市场之间。需要重做的只是一部分合格结论:将结果与该市场的正确物质清单和正确豁免清单进行比较。

    4. 第三轴:执行机制 — 禁止、标签还是申报?

    这是市场差异最大的地方,也是企业经常误解的地方。

    机制 这意味着什么? 典型市场
    禁止投放市场 超过门槛未经豁免不得出售;必须证明合规性 欧盟
    带标签的强制性限制 必须符合限制并按规定打印板/标签 中国
    符合性声明 企业自行评估申报并对信息负责 韩国
    需要贴标签 重点是信息披露买家须知的物质含量 日本(J-莫斯)

    需要记住的要点:“标记”与“允许超过限值”不同。在某些系统中,标签是为了声明物质状态,而不是许可证。 “必须贴标签”和“豁免”之间的混淆是货物在边境被扣留的一个常见原因。

    办公桌上有三种类型的空白文件:舱单、声明表和未打印的标签
    三种机制、三种类型的文件:禁止技术文件、符合性声明和披露物质信息的标签。

    5. 第四个维度:标签和合格标志

    市场 典型标记/标签 注意原理
    欧盟 CE 标志 CE 涵盖 RoHS;附有合格声明和技术文件
    中国 标签符合 SJ/T 11364(标签样式 EFUP/物质表) 该标签受国家强制法规管辖
    韩国 K-RoHS 合规声明系统的标签/标志 与制造商/进口商的申报义务相关
    日本 J-Moss 标记(根据物质状态呈蓝色/橙色) 标志显示产品是否过量
    欧亚经济联盟 EAC 标志 整个块的公共标记
    加利福尼亚州 没有单独的 CE 合格标志 通过监管机构要求和采购条件执行

    关于标签语言的注意事项:如果实际上只有检测报告,绝对不要给自己贴上“已认证”或“已认证”的标签。每个市场都有自己的监管措辞,错误陈述可能被视为具有误导性。

    6. 六大市场详细对比表

    标准 欧盟 中国 韩国 日本 欧亚经济联盟 加利福尼亚州
    物质数量(原理) 10 10 10 6 6 4
    镉含量 0.01% 是的 是的 是的 是的 是的 是的
    如何计算 均质材料 均质材料 均质材料 均质材料 均质材料 均质材料
    机制 禁令+CE 必填+标签 限额+声明 标签 限额+EAC 设备组的限制
    适用范围 EEE 的开放范围 产品分组 按 EEE 类别 指定产品组 按产品类别 带屏幕的设备(受管制群体)
    主要证据 技术文件+合格声明 检测报告+标签 符合性声明+报告 标签+内部数据 简介 + EAC 标记 根据机构要求提供的文件

    如何阅读该表:前四行几乎相同,“机制”和“范围”行是差异所在。换句话说,检测结果到处都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每个地方制作证明和标签类型。

    7. 为什么有些市场只限于 6 种物质?

    日本(J-Moss)和欧亚经济联盟维持 6 种物质的含量,而欧盟则增加到 10 种。常见的原因有两个:

    • 管理理念:有些地方选择“公告让市场自律”(标签),而不是全面禁止。 J-Moss 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 重点是物质信息透明度。
    • 更新节奏:贸易集团根据自己的时间表更新物质清单。当欧盟于 2015 年添加邻苯二甲酸酯时,其他市场花了更多时间来协调。

    所以不要假设“接下来的动作总是保持 6 种花色”。中国是市场如何将六种物质增加到十种并强制执行的最新例子 – 因此安全策略是根据 10 种物质设计并跟踪每个位置的变化。

    8. 向多个市场销售的 5 步流程

    1. 列出目标市场每个产品代码,都有销售渠道(直营、进口、电商平台)。
    2. 确定最高的“质量水平”。必须满足(4、6 或 10)并以此作为设计目标。
    3. 建立通用材料数据集在均质材料水平上,足以回答所有 10 组物质。
    4. 比较个人豁免对于每个市场 — 豁免不共享。
    5. 准备标签和单独的声明对于每个市场,明确说明比较的法律依据。
    出口仓库,托盘上有普通纸箱,背景是叉车,没有文字或徽标
    一组通用的材料数据、多组单独的标签和声明 — 如何无需重新开始即可进入多个市场。

    9. 五个常见的误解

    1. “如果符合欧盟 RoHS,您就可以在任何地方销售。”事实并非如此 — 10 种物质市场很方便,但需要自有标签的地方(中国、日本)仍然必须遵守标签部分。
    2. “6 种物质对每个人来说就足够了,因为这是国际标准。”错误 — 欧盟、中国、韩国已属于 10 级物质。
    3. “强制标签意味着允许超过限值。”错误 — 标签是一种披露,而不是许可。
    4. “跨市场共享豁免。”错误 – 每个都有自己的豁免类别和自己的更新时间表。
    5. “物质的数量和效力标记保持不变。”不正确 — 这些是经常编辑的文档;每一批都必须检查。

    10. 常见问题

    如果我们按照欧盟的规定达到了 10 种物质,是否还要针对中国重新进行检测?

    通常不需要进行技术重新检测,因为物质清单相似且方法共享。但门槛、产品范围和标签要求必须根据中国现行法规进行协调。

    J-Moss 是像 RoHS 一样的强制性物质限制吗?

    不是以同样的方式。 J-Moss 是系统标签按指定产品组分类:重点是披露物质含量信息,与欧盟式的市场禁令机制不同。

    加州与美国其他州有何不同?

    加利福尼亚州有自己的关于电子设备有毒物质的法律,重点关注受监管的带屏幕设备组,而不是联邦 RoHS 集。设备的范围和清单需要与现行国家文件进行比较。

    这个表可以代替阅读原文吗?

    不,这是一个定位框架。在应用之前,所有物质编号、有效期和标签要求必须与每个市场当前有效的文本进行逐字比较。

    产品应该设计到什么水平?

    与目标市场的要求一样高(通常是 10 种物质),并将材料数据集保持在一致的材料水平。此方法有助于在打开新市场时重复使用数据。

    11. 结论

    六个市场,六套法规,但技术核心相同:四种重金属,限值 0.1%(镉 0.01%),以均质材料计算。区别主要集中在物质数量(4、6 或 10),执行机制(禁止、标签、声明)和标签类型。

    务实策略:在统一的材料水平上设计和收集 10 种物质的数据,然后针对每个市场单独标签和声明。因此,企业只需执行一次技术部分,而无需在每个地点重复选取。

    并且不能放弃这一原则:所有法律细节都必须逐字与当前文件进行比较。参考表可以帮助您知道要阅读什么 — 它不会为您阅读。

    参考资料

    • 指令 2011/65/EU (RoHS 2) 和指令 (EU) 2015/863 — 欧盟
    • GB 26572-2025 和标签集 SJ/T 11364 — 中国
    • 电气、电子和车辆设备回收法规 (K-RoHS) — 韩国
    • J-Moss (JIS C 0950) — 日本
    • 欧亚经济联盟关于电气电子产品物质限制的技术法规(EAC 标志)
    • 电子毒素法案 (EWRA)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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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每个市场的物质数量、限值、范围和有效性里程碑均在原则层面进行了说明,需要逐字比较当前文本在应用于特定产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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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FUP 标签和中文 RoHS 标志:阅读正确的表格 SJ/T 1136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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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EFUP 标签和中文 RoHS 标志:阅读正确的表格 SJ/T 11364-2024》的封面图

      中国的 RoHS 标签是最常被伪造的部分,也是产品跨境或上零售货架时最快被发现的部分。与欧盟不同(CE 标志是合格评定过程的结果),中国市场要求企业宣布根据标准,产品和随附文件中的有害物质状态SJ/T 11364。

      如果您读过 GB 26572-2025,您就会知道中国的新强制性标准将这些标签要求提升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级别。本文深入探讨了这部分内容:标签包含哪些成分、如何阅读物质声明表、EFUP 标签的内容以及为什么许多越南企业的预印标签模具需要更新。

      阅读前须知:这是为了理解而进行的解释原则。在为特定产品打印标签时,企业需要比较 SJ/T 11364-2024 的文本、中国监管机构的现行指南以及进口商的具体要求。

      1. 中文 RoHS 标签由两个部分组成,而不是一个

      很多人称之为“中国 RoHS 标签”,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由两个独立组成部分组成的声明系统,经常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

      成分 地点 内容
      EFUP 标签(符号“环保使用周期”) 关于产品/包装 该符号代表该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被认为不含有害物质的年数
      有毒物质公布表 在产品附带的文档/说明中 该表列出了统一物质水平下的每种物质及其含量状态(低于或超过限值)

      这两个部分相辅相成:一个回答“安全使用多长时间”的问题,另一个回答“哪种物质超过限值”的问题。如果两者之一缺失,则标签记录被视为不完整。

      电子设备背面较小,有未印刷的白色标签区域和空白的圆形白色标签
      EFUP 标签位于产品或包装上;物质声明表在所附文件中 — 两个位置,两种内容,不可互换。

      2. 物质声明表:正确读取符号 O 和 X

      披露表是最重要的技术部分,因为它基于均质材料— 与欧洲 RoHS 相同的方法。该表列出了每种物质并使用两个熟悉的符号:

      符号 含义 正确理解
      氧 物料中物质含量均匀不要超过所需限值 品质“合格”
      X 物料中物质含量均匀通过所需限值 该物质“超出”——并不意味着该产品被禁止,但必须声明

      关于此表需要记住的三点:

      • 该表呈现在简体中文产品文档中,不得随意翻译成其他语言。
      • 符号“X”不构成违规——已出版。仅当产品属于需要遵守限制的类别但仍超过限值时,才会发生违规。
      • 这里的字母“O”和“X”是标记符号, 不是字母表中的大写字母,因此它不会被翻译,也不能用复选标记/方块替换。
      产品手册已打开,旁边有一张白板和一支笔
      物质声明表位于产品随附的文件中:每种物质占一行,在统一的物质水平上标记为 O(通过)或 X(超出)。

      3. EFUP 标签:中间有两个箭头和数字的圆圈

      EFUP(Environment-Friendly Use period)是“环保使用周期”。本质上,这是有毒物质在产品中停留的时间还没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泄漏。

      企业需要了解的 EFUP 标签约定:

      • 产品展示通过任何物质的限值:使用由两个箭头组成的橙色符号形成一个圆圈,中间的数字是 EFUP 年数(例如,标记为 10 的圆圈表示自生产日期起 10 年)。
      • 产品展示不要超过哪种物质限值:带有字母“e”的特殊 EFUP 标签可用于指示限制组中的所有物质均低于限值。
      • EFUP 的计算方法在单独的指导标准(SJ/Z 组)中规定;企业在为其产品构建计算基础时需要比较当前版本。

      容易混淆:EFUP 标签不是食品式的“使用期限”,也不是保修期。这是关于一段时间内化学品安全水平的声明。数字输入错误(或复制其他产品的 EFUP 标签)是被发现最快的错误类型。

      4. 何时必须添加生产日期?

      因为 EFUP 很重要自生产之日起,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产品标签上必须有额外的制造日期 — 特别是当 EFUP 周期短于产品的设计寿命时。日期以日/月/年的形式记录,年份为四位数。

      这是一个很少被注意到但在货物长期储存时很重要的细节:如果只有一个 EFUP 圆圈而没有日期戳,检验员无法确定产品在安全周期中“运行”了多少年。企业应与印刷商和进口商就其具体情况达成一致,并比较当前的标签法规。

      5. SJ/T 11364-2024:当前版本及需要检查的内容

      此前,中国的标签要求包含在 SJ/T 11364-2014 中,该版本已通用近十年。 GB 26572-2025 推出时,对标签内容进行了整合和更新,与原版本挂钩。SJ/T 11364-2024。

      因为这是一个电子行业标准(“SJ/T”),企业需要了解其真实本质:SJ/T 11364 本身就是一个标准。推荐,但当 GB 26572-2025 援引时,遵守标签成为强制性义务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法律路径是 GB,而打印标签的技术细节是 SJ/T。

      从 2014 年版本切换到 2024 年版本时,企业至少应审查四点:声明表上的物质清单、EFUP 符号的规格和尺寸、生产日期的记录方式以及随附文件的语言/格式要求。2024 版本的具体细节需要与标准逐字对比——本文不取代原文。

      6. 板上有六种物质还是十种物质?

      这是最大的转变点,也是最常见的印刷错误。

      阶段 公告表中的物质数量 类别
      依据 GB/T 26572-2011(原) 6 种物质 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根据 GB 26572-2025(2027 年 8 月 1 日起) 10 种物质 以上 6 种物质 + 4 种邻苯二甲酸酯(DBP、DIBP、BBP、DEHP)

      越南许多预印标签模具和模板仍然遵循 GB/T 26572-2011 的 6 种物质表。 GB 26572-2025 生效后,声明需要扩大到10 行实质内容。这是一个小技术问题,但处于印刷阶段,因此很容易被忽略,直到进口商提醒为止。

      桌子上的白色说明书旁边放着一排小型电子产品
      应用 GB 26572-2025 时,物质声明表必须从 6 行扩展到 10 行 — 同时必须审查 EFUP 标签。

      7. 哪些产品必须贴标签?

      有必要将两个经常合二为一的概念分开:

      标签义务 限用物质的义务
      产品在里面监管管理清单(必修组) 是的 是的— 必须满足 10 种物质限制
      在中国流通的其他电器电子产品 是的 不需要(鼓励自愿)

      换句话说:中国市场上流通的大部分电器电子产品的眼压,而满足物质限量的义务仅对列入管制管理清单(管理机构公布的清单,包括计算机、显示设备、电话、冰箱、洗衣机、空调、打印机等熟悉的产品组)的产品组是强制性的——完整列表需要与当前版本进行比较)。

      实际结果:不要推断“我的产品不属于该类别,因此不需要标签”。不在清单上仅免除您满足物质限制的义务,但并不能消除标签义务。

      8. 打印标签时常见的五种错误

      1. 使用 6 种物质表而新模板需要 10 种物质。
      2. 输入了错误的 EFUP 号码——抄袭其他产品,或没有依据指导标准计算的。
      3. 文档中缺少发布表— 只是将标签贴在机器上,忘记了说明书中的表格。
      4. 将表格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或用自制符号重述,要求的是带有 O/X 符号的简体中文表格。
      5. EFUP 符号不正确— 圆圈比例错误、颜色错误(橙色/黑色)或打印太小而无法阅读。

      9. 常见问题

      中国 RoHS 标签与 CE 标志相同吗?

      不会。CE 标志是合格评定过程的结果,表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指令。中文 RoHS 标签(EFUP+声明表)就是工具信息披露,表明有害物质的状态和安全周期,但其本身并不证明产品符合或不符合指令。

      仅在产品上贴上 EFUP 标签就足够了吗?

      还没有。标签义务包括随附文件中的物质声明表。事实上,许多批次被引用是因为机器上有标签,但说明书中缺少标签。

      符合欧盟标准的产品是否需要重新贴标签?

      是的。满足欧盟 RoHS 后,“物质”部分几乎可以重复使用(前提是所有四种邻苯二甲酸酯都经过检测),但 EFUP 标签和声明表是中国自己的要求,在欧盟没有。

      公告标志“X”是否表示该产品禁止销售?

      否。“X”只是表明该物质超出均质材料水平的限值。仅当该产品属于需要遵守限值的组但仍超出限值,或者根据规定缺乏标签/声明时,该产品才会违规。

      标签是否需要在 2027 年 8 月 1 日之前更新?

      应该尽早做。中国进口商经常在生效日期前 6-12 个月(即 2026 年)要求新的文件和标签。更新标签模具应从包装设计阶段开始。

      10. 结论

      中国 RoHS 标签不是单一符号,而是一个声明体系产品上的 EFUP 标签和文件中的物质声明表。正确理解这一机制有助于企业避免最常见的错误:将中国标签视为欧洲 CE 标志。

      立即做三件事:一,检查当前标签是否符合 6 或 10 种物质清单;两个、检查 EFUP 标签和年份基础;三,确保产品随附的文档具有正确的格式声明。所有内容均应根据现行 SJ/T 11364-2024 进行检查,并与中国进口商确认。

      参考资料

      • SJ/T 11364—电气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中国电子行业标准;2014 年版、2024 年版)
      • GB/T 26572-2011 和 GB 26572-2025——电气电子产品物质限量要求
      • 计算环保使用周期的指导标准(SJ/Z 组)——需要与现行版本进行比较
      • 国际认证机构 EFUP 标签及物质声明表介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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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对 EFUP 标签和物质声明表的描述进行了总结,以帮助理解原理,并且可以从标准文本中进行缩短。

        在应用于特定产品之前,企业需要将原标准 SJ/T 11364-2024 与现行相关文件/标准进行比较,并与中国的进口商或认可的检测单位确认。

        查看更多:版权政策及免责声明由 ticforall.com 提供。

        RoHS 检测报告需要什么才能有效? 9 项不能缺失

        0
        文章《RoHS 检测报告需要什么才能有效? 9 项不能缺失》的封面图

        RoHS 检测报告可能有几十页长、加盖红印、签名 — 但仍然无法使用当客户或市场监督机构询问时。原因几乎总是相同的:报告缺少一些次要项目,例如方法参考、批次代码或结果应用范围的说明。

        一开始就区分一下很重要:检测报告是数据记录,而不是合格决定。它的价值在于它准确地告诉读者什么已经选取过,如何,在哪个型号上?, 和结果在多大程度上有意义?。缺少了这一顺序中的任何一个眼睛,该报告就失去了价值。

        列出的文章九项不能缺少有效的 RoHS 检测报告,在收到实验室的报告时进行快速检查。

        1. 检测报告在文件中的什么位置?

        在 RoHS 合规文件中,检测报告为技术证明— 位于供应商的材料声明、风险评估和合格声明旁边。它并不取代合格声明,也不构成整个产品线的“证书”。这三类文件性质不同;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有“RoHS 认证”吗?。

        报告内容的要求并非由 RoHS 本身规定,而是来自两个来源:ISO/IEC 17025 中报告结果的一组要求(检测实验室能力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根据 EN IEC 63000。符合 ISO/IEC 17025 的报告将自动满足大多数文档要求。

        打开厚厚的打印技术报告,其中包含空白结果表和一支笔放在页面上
        该报告试图将测量数据转换为文本 — 但前提是它明确说明了样本、方法和应用范围。

        2. 九项不能缺少

        # 部分 最少内容
        1 报告鉴定 唯一的报告编号/代码;页码采用“x over y”形式以避免丢失页面
        2 实验室标识 考场名称、地址以及考试地点;认证状态(如果有)
        3 客户/请求方 订购方的名称和地址;如有需要请联络人
        4 样品标识和描述 实验室样品代码、描述、客户批次代码/编号、收到时的状况、样品照片
        5 日期 收到样品的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或日期范围)
        6 检测方法 标准名称、零件号、版本/年份;应用技术;指定是否为非标准内部方法
        7 详细的测量结果 每种均质材料和每种物质的结果;单元;检测/定量限;与参考限值相比
        8 结论及适用范围 合格/不合格结论(如果有判定规则);相关的测量不确定度
        9 批准及随附声明 批准人的姓名、职务和签名;声明结果仅适用于检测的样品;报告复印情况

        这九项并不是装饰清单。每个部分都回答了报告读者会提出的一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每个项目在实践中都很重要。

        3. 第 1-3 项:了解您持有哪份报告以及谁的报告

        • 唯一的报告编号允许搜索、比较原件并检测虚假或篡改的报告。 “x over y”页码可防止有人提交缺失结果页的情况。
        • 实验室标识帮助验证实验室是否真实、功能强大以及检测在何处进行。如果报告引用认可,必须明确说明认可状态 — 当只有一部分报告在认可范围内时,不要暗示整个报告都经过认可。
        • 客户名称建立责任链:为谁准备报告、根据哪些要求准备报告。

        4. 第 4-5 节:检测哪种模型以及何时检测

        这是最常表现不佳的部分,也是决定报告是否“具有代表性”的部分。

        信息 为什么有必要?
        实验室样品数量 允许您在需要重试时追溯已保存的样本
        客户代码/批号 将结果与特定批次联系起来 — 没有它们,结果对于所售批次来说毫无意义
        收到时的样品描述和状况 确认样品完整性和产品正确性;消除未来的争议
        收到日期和检测日期 将结果放入正确的时间表中,与材料变更历史记录进行比较

        很少有人关注的一点:如果被举报不无论谁收集样本,都应该理解检测实验室通常不对样本的代表性负责。选择样品的责任属于送样企业。这与有关的文章直接相关一组检测所需的样本数量。

        5. 第 6-7 节:检测什么以及如何获取数字

        必须充分记录检测方法,以便读者重现检测的精神,至少包括:

        1. 标准名称和零件号— 例如 IEC 62321 的哪一部分。仅写“IEC 62321”是不够的,因为该标准包含针对不同物质的许多部分。
        2. 版本/发行年份——因为标准是部分更新的。
        3. 具体技术— 例如,溶剂萃取后进行 GC-MS 或 XRF 筛选。
        4. 使用内部方法时——必须明确声明其不符合标准,并有证据表明该方法已经过验证。

        结果部分(第 7 部分)是核心,需要呈现根据每种均质材料不仅仅是一个总数。对于每种物质,一份好的报告会显示:测量值、单位(通常是质量%)、检测限和定量限以及参考限值(镉为 0.1% 或 0.01%)。

        打印的报告页堆放着空白数据表以及笔和回形针旁边的空白签名区域
        结果应按均质材料和物质分开 — 整个产品的组合数字不足以得出合规性结论。

        6. 第 8-9 节:结论、批准和声明

        最后两项是“有效”报告与数据打印输出的区别:

        • 结论合格/不合格仅应在请求时出现并且必须包含在内决策规则— 即,当结果与测量不确定度相比接近限值时,检测实验室如何处理结果。如果不说明决策规则,“通过”可能会引起争议。
        • 测量不确定度对于接近限值的结果尤其重要;许多报告都忽略了这一点。
        • 审批人必须写上姓名、职务和签名;没有责任人的报告就是没有人保证的报告。
        • 范围声明—“结果仅适用于检测的样品”和复制条件—保护实验室和报告用户免受错误概括的影响。

        7. 快速阅读:接收报告的六大检查点

        1. 以上 9 项都包含了吗?如果缺少任何一项,则该项缺乏依据。
        2. 该方法是否清楚地说明了零件和年份?如果没有,我不知道该选取什么。
        3. 样品是否代表所售批次/型号?比较批次代码和材料描述。
        4. 您是否选取过所有 10 种物质?缺少 PBB/PBDE、Cr(VI) 或邻苯二甲酸酯部分意味着该组未经检测。
        5. 是否有空白样品和召回检测?需要接近限值的结果。
        6. 报告是否被切断或缺少页码?比较“x 与 y”。

        8. 常见的表述错误

        错误 后果
        一般写“IEC 62321”,没有提到的部分 我不知道检测了哪种物质
        整个产品的一个结果编号 不能按照均质材料进行比较
        无批号/生产日期记录 不要将结果与特定批次联系起来
        没有规定检测/定量限制 无法评估“未检测到”的结果。
        写“通过”,不说明判定规则 当结果接近限值时出现争议
        意味着当只有一部分在范围内时,整个报告都会被识别 误解报告的法律价值
        架子上有空白选项卡和空白文件夹的档案文件夹
        检测报告需要与技术记录一起保存,并且可以在合格记录保存期间进行检索。

        9. 常见问题

        该报告仅记录“合格/不合格”结果,没有测量结果 – 可以吗?

        不应出于记录目的而接受。报告需要有单位的测量和比较限值,供读者自行评估。当受到质疑时,与数据分开的“通过”一词不足以进行争论。

        是否有必要记录测量不确定度?

        当结果远离限值时,不确定性对结论影响不大。当结果接近限值时,这是得出有根据的结论所需的信息。一份好的报告会清楚地说明何时考虑不确定性。

        国外检测实验室的报告在越南有效吗?

        如果实验室获得认可(例如,具有相互认可协议的认可计划中的 ISO/IEC 17025),通常会被接受。要检查的是承认范围是否使用了正确的物质和方法。

        盖有重叠印章和红色签名的报告是否足够可信?

        形式不能代替内容。带有良好印章但缺少批号、缺少标准零件号或仅检测一半物质的报告仍然不能用于监管合规文件。

        检测报告可以代替合格声明吗?

        否。检测报告是检测样品的技术证据;符合性声明是制造商对即将上市的产品的法律承诺。两个文档具有不同的作用,并且位于同一个文件中。

        10. 结论

        有效的 RoHS 检测报告必须回答四个问题:选取一些东西(第 4 节),选取什么?(第 6 节),如何获取号码?(第 7 条),以及谁负责以及责任程度如何?(第 8-9 节)。文章中的九条内容就是这四句话的具体表达。

        当收到检测实验室的报告时,最快的检查方法是将限用物质清单与引用的标准部分进行比较。如果缺少 PBB/PBDE、Cr(VI) 或四种邻苯二甲酸酯部分,请在报告存档之前请求添加。

        参考资料

        • ISO/IEC 17025 —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包括报告要求)
        • EN IEC 63000 — 根据质量限制要求评估电气和电子产品的技术文件
        • IEC 62321(部分)——限用物质的测定方法
        • 指令 2011/65/EU — 制造商的义务和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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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报告中要求的项目是按照 ISO/IEC 17025 的精神提出的;企业需要将逐字标准和适用法规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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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VI) 检测:比色法和离子色谱 (IC) 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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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Cr(VI) 检测:比色法和离子色谱 (IC) 有何不同?》的封面图

          Cr(VI) 是一种限用物质,但无法使用 XRF 机器进行测定 — 该设备只能读取“总铬”。要回答“测得的铬量中,Cr(VI)是多少”的问题,必须采用化学方法。当时报道上经常出现两个名字:颜色测量(比色)和离子色谱法(离子色谱 – IC)。

          许多人都知道这是两个平等的选择,并选择其中之一。事实并非如此:他们有不同的角色,选择错误的角色会导致不确定的结果,或不必要的高成本。

          本文解释了这两种技术的原理、它们有何不同以及它们在 IEC 62321 标准中扮演的角色。

          1. 回忆 Cr(VI) 限值 — 两种不同的评估

          在比较方法之前,重要的是要记住 Cr(VI) 的存在两种表示限值的方法取决于主题:

          对象 如何评价 限值
          散装材料(塑料、散装中分散有铬的金属) 按质量百分比计 0.1 质量%。
          金属上的防腐涂层(镀层、钝化层) 按体积除以面积 0.1 微克/平方厘米

          这两个数字不能直接比较。这就是为什么 Cr(VI) 报告上的单位因情况而异的原因,也是读取结果时首先要检查的事情。

          2. IEC 62321 将 Cr(VI) 放在标准中的什么位置?

          Cr(VI) 单独处理,从总铬组中分离出来:

          部分 对象 技术
          IEC 62321-7-1 金属防腐涂层中的 Cr(VI) 颜色测量(比色法)与二苯卡巴肼
          IEC 62321-7-2 聚合物和电子材料中的 Cr(VI) 颜色测量(比色法)与二苯卡巴肼
          IEC 62321-5 镉、铅和总铬聚合物、电子材料;金属中的镉和铅 AAS、AFS、ICP-OES、ICP-MS

          很多人容易误解的点:7-1 和 7-2 均采用比色法。他们是不同的适用对象(金属涂层与聚合物/电子材料涂层),不在测量技术中。离子色谱不是 7-1 或 7-2 的主要内容,而是附加技术当样品基质复杂时使用。

          Máy quang phổ UV-Vis với ngăn đựng cuvet chứa dung dịch màu hồng tím trên bàn thí nghiệm
          颜色测量基于 Cr(VI) 与二苯卡巴肼形成的粉紫色络合物 — 颜色强度与 Cr(VI) 的量成正比。

          3. 比色法如何工作?

          原理包括三个步骤:

          1. 使用碱性介质从样品中提取 Cr(VI)。这是最重要的技术点。 Cr(VI)在酸性环境中易还原为 Cr(III);碱性环境使萃取液中的 Cr(VI) 保持稳定。因此,碱提取(例如氢氧化钠/碳酸钠溶液)是测量前“保存”Cr(VI) 的标准方法。
          2. 创建颜色复合体。在酸性环境中,Cr(VI)与二苯卡巴肼形成粉紫色复合物。颜色强度与溶液中 Cr(VI) 的含量成正比。
          3. 光谱测量。用分光光度计测定颜色络合物的吸光度,与标准曲线比较,计算含量。

          优点:速度快、成本低、标准标准化,非常适合电镀、钝化层、浅色塑料样品等基材简单的样品。

          限制:方法对颜色干扰敏感。如果提取物是预着色的(深色树脂、颜料),则背景颜色会增加复合物的颜色并扭曲结果 – 除非用适当的空白处理。这正是离子色谱法发挥作用的情况。

          4. 离子色谱 (IC) 的工作原理是什么?

          离子色谱法以阴离子形式分离 Cr(VI)染色质在阴离子交换柱上,用碱性流动相。分离后,通过光谱法检测 Cr(VI)(通常通过与二苯卡巴肼进行柱后颜色络合,或直接在紫外区进行测量)。

          因为大自然是杯子先新后新测量,IC 在以下情况下具有明显的优势:

          • 有色提取物 — 有色干扰物在色谱柱上与 Cr(VI) 分离。
          • 复杂、富含金属的样品基质 — 将铬酸盐与其他阴离子/阳离子分开。
          • 当结果接近限值或存在争议时,需要进行交叉验证。
          • 想要与测量配对总铬(等于 ICP)用于比较:总铬= Cr(III) + Cr(VI)。

          局限性:设备和技术更复杂,成本更高,分析时间更长。所以 IC 经常被用作附加技术,并不是所有型号的默认选择。

          Hệ thống sắc ký ion trong phòng thí nghiệm với khay lọ mẫu, bơm và hệ thống đường ống
          离子色谱法在阴离子交换柱上以铬酸盐形式分离 Cr(VI),然后进行测量 — 当提取物有色或样品基质复杂时,这是有利的。

          5. 两种技术的直接比较

          比色法 离子色谱(IC)
          原理 Cr(VI) 与二苯卡巴肼形成颜色络合物,测量颜色强度 用阴离子交换柱分离 Cr(VI),然后用光谱法检测
          IEC 62321 中的角色 7-1 和 7-2 的主要技术 样品基质复杂时的附加技术
          样品提取 碱萃取保留 Cr(VI) 碱萃取,然后柱分离
          优点 快速、便宜、简单的背景图案 颜色噪声类型;适合复杂的背景;交叉验证
          局限性 对背景颜色和干扰敏感 成本高、设备/技术复杂、时间较长
          最适合 电镀层、钝化层、浅色塑料 深色样品、金属背景、纠纷案件

          快速选择规则:默认为比色;当样品有色、背景复杂、结果接近需要确认的限值或需要将 Cr(VI) 与干扰物质分离时,请切换到离子色谱法。

          6. 为什么样品提取步骤是决定性的?

          这两种技术都是从材料基体中提取 Cr(VI) 开始的 — 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 请勿使用强酸性环境提取 Cr(VI)。— 酸可以将 Cr(VI) 还原为 Cr(III),从而损失被测量的物质并给出错误的低结果。
          • 碱萃取可保持 Cr(VI) 的稳定。这就是为什么该标准规定了特定的碱性提取环境。
          • 提取时间和温度需要遵循标准;萃取不足会导致回收率低,萃取过度会导致副反应。
          • 有涂层,Cr(VI) 的量取决于采样表面的面积,因此必须测量并记录面积,因为结果以 µg/cm² 为单位。

          如果您只能记住本文中的一件事,请记住:如果要测量 Cr(VI),则必须在整个萃取步骤中保持其完整。任何消除它的错误都会给出错误的低结果 — 这是最危险的错误类型,因为它会导致错误的“通过”结论。

          Các bình định mức và cốc đựng dung dịch màu hồng nhạt cùng micropipette trên bàn thí nghiệm hoá ướt
          碱萃取可在测量前使 Cr(VI) 保持稳定:使用强酸环境可将 Cr(VI) 还原为 Cr(III),并给出错误的低结果。

          7. 比色法和离子色谱法可以替代 XRF 吗?

          不,也没有必要。这三种技术在流程中扮演着三个不同的角色:

          1. XRF(IEC 62321-3-1)— 铬筛选总计。如果总铬明显偏低,则可以在筛选水平停止。
          2. 比色 (7-1 / 7-2)— 大多数情况下测定 Cr(VI),特别是涂层和简单的基材样品。
          3. 离子色谱法— 确认或处理复杂的背景图案、深色图案。

          对于金属涂层,限值是0.1 微克/平方厘米; a XRF 得出的总铬结果(百分比)不回答这个问题。正确的分析顺序是从筛选到确认,而不是直接从 XRF 跳到结论。有关 XRF 局限性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文章XRF 报告“Cr”超过限值:为什么不一定是 Cr(VI)。

          8. 常见问题

          “根据 IEC 62321-7-2 通过离子色谱法测定 Cr(VI)”的报告是否正确?

          需要仔细区分:7-2 是建立在比色法基础上的;离子色谱法是一种补充技术。如果实验室使用 IC,报告应明确说明具体的内部方法/标准参考。如有疑问,请要求实验室解释所使用的方法。

          为什么我的 Cr(VI) 结果是 µg/cm² 而不是 %?

          因为样品是金属上的防腐涂层。涂层非常薄,因此适当的评估是单位面积的质量;相应的限值为 0.1 µg/cm²。

          深色塑料样品可以使用比色法吗?

          是的,但必须使用合适的空白样品仔细处理颜色干扰,如果结果接近限值,建议通过离子色谱法进行确认。背景颜色较深的 IC 是更安全的选择。

          ICP 可以测定 Cr(VI) 吗?

          ICP 测定铬总计,与化疗无关。 ICP 可用于比较铬的总量,但要确认 Cr(VI) 仍需要比色法或离子色谱法(通常在碱提取后)。

          Cr(VI) 在欧盟以外的市场是否受到监管?

          是的。例如,在中国,GB 26572-2025 对 10 种限用物质清单中的 Cr(VI) 采用相同的 0.1% 限值。查看更多有关的文章GB 26572-2025。

          9. 结论

          颜色测量是 IEC 62321-7-1 和 7-2 用于测定 Cr(VI) 的主要技术;离子色谱法当样品基质复杂或提取物有色时,这是一种有效的附加技术。要记住三点:一、根据样本背景选择技术,而不是根据习惯;两个,在碱性环境的萃取步骤中保持 Cr(VI)完整;三,与正确的限值类型相比 — 涂层为 0.1 µg/cm²,散装材料为 0.1 %。

          不要忘记上一步:XRF 只能读取总铬,因此如果没有化学 Cr(VI) 结果,该分析仍然无法回答最重要的问题。

          参考资料

          • IEC 62321-7-1 — 金属防腐涂层中 Cr(VI) 的比色测定
          • IEC 62321-7-2 — 聚合物和电子材料中 Cr(VI) 的比色测定
          • IEC 62321-5——聚合物、电子材料中镉、铅和总铬的测定;金属中的镉、铅
          • 指令 2011/65/EU,附件 II — Cr(VI) 和涂层评估的 0.1 % 限值 (0.1 µg/c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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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标准中规定了具体的提取步骤和测量条件;企业需要对比 IEC 62321-7-1、7-2 和指令 2011/65/EU 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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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HS 适用范围:哪些产品必须符合,哪些产品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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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RoHS 适用范围:哪些产品必须符合,哪些产品不符合?》的封面图

            RoHS 仅适用于某组产品: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但该短语的界限比许多企业想象的要宽,而且也有可接受的类别明确排除。错误定义范围会导致两个代价高昂的错误:检测未涵盖的产品,或忽视对实际合规性产品的义务。

            本文从两个方向回顾了 2011/65/EU 指令的“开放范围”原则、11 个产品组的表格、排除列表以及常见错误分类的示例。

            1. “开放范围”——RoHS 2 的基本原则

            原指令2002/95/欧盟(RoHS 1) 列出了必须符合的产品组,并且明确排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这种方法完全改变了指令2011/65/欧盟(RoHS 2):切换至开放范围—每个EEE 都在范围内,除非属于特定的排除类别。

            换句话说:排除类别是封闭名单。如果该产品不在该列表中,则默认它属于RoHS 范围。这就是很多企业误解的地方:他们寻找“我的产品是否属于该类别”,而正确的问题是“我的产品是否属于例外”。

            2. 什么是“电气和电子设备”(EEE)?

            EEE 被定义为设备取决于电流或电磁场使至少一项预期功能正常运行,以及用于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或电磁场,设计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伏交流电或1,500 伏直流电。

            需要记住的三点:(1)是的功能取决于电/电磁场; (2)可装备生成/传输/测量电力; (3)在上述电压范围内。一个细节不电气功能(例如塑料外壳、螺钉、不带电气元件的墨盒)本身并不是 EEE。

            许多小型家用电器和电子设备并排堆放在中立的桌子上
            开放范围是指任何具有电气或电子功能的设备都被涵盖,除非它在排除列表中。

            3. 11 个产品组表(附录 I)

            2011/65/EU 指令附件 I 将 EEE 分为 11 组。这是查找时间表和豁免的框架,不范围限制:

            # 产品组
            1 大型家电
            2 小家电
            3 信息技术和电信设备
            4 消费设备(民用电子)
            5 灯光设备
            6 电气、电子工具
            7 玩具、娱乐和运动器材
            8 医疗设备
            9 监测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
            10 自动售货机
            11 其他 EEE 不属于上述组

            RoHS 1 中排除的第 8、9 和 11 组逐渐纳入范围并从2019 年 7 月 22 日。

            4. 根据第 2 条第 4 款的排除清单

            这是决定哪个产品的“封闭”列表不属于:

            部分 排除
            一个 会员国基本安全利益所需的装备,包括用于专门军事目的的武器、弹药和用品
            乙 设计用于送入太空的设备
            c 作为设备单元的一部分单独设计和安装的设备已经被排除或超出范围,只能在该设备内操作,并且只能由相同类型的特定设计替换
            d 大型固定式工业工具
            e 大型固定装置
            f 运输车辆 — 尚未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两轮车辆除外
            克 专业用途非道路移动机械
            小时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我 大型固定安装系统中使用的光伏板(太阳能电池)
            j 专为研发而设计的设备,仅在企业对企业 (B2B) 之间销售

            关于如何阅读此表的注意事项:指令中的每个项目都有严格的定义(例如什么是“大规模”、“固定”、“定制”)。不应根据感觉推断例外情况 — 综合排除清单和委员会的指导是比较的基础。

            测量设备旁边的实验室桌子上的卷绕电缆、连接器和电路板
            单独出售的电缆和替换零件也可能属于 EEE 范围 — 不仅仅是“成品”需要遵守合规性。

            5. 三个自查问题确定范围

            1. 产品的功能是否依赖于电流/电磁场?如果不是,该产品很可能不是 EEE。如果是,继续问题 2。
            2. 该产品是否被第 2(4) 条中的任何部分排除?如果它不属于该封闭列表,则默认值在范围内。
            3. 产品以什么形式进入欧盟市场?成品,或以电缆、组件、替换零件的形式单独出售 — 每种形式都有自己的义务方法。

            6. 属于范围内但经常被错误放置的东西

            • 电缆和线束单独出售。RoHS 2 扩大了范围,包括 EEE 电缆和备件。这就是为什么电缆是邻苯二甲酸酯和铅的“热点”。
            • 具有电动功能的玩具、娱乐及运动器材(第 7 组)。
            • 射频识别标签——被动式和主动式都在范围内;当永久连接到设备时,它会跟随父设备的组。
            • 医疗设备及监控工具(第 8、9 组)自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
            • 打印墨盒具有电气元件(如果有需要电流才能工作的电气部分);盒子里只有墨水,盖子没有。

            7. 超出 RoHS 范围但仍有其他规定的事物

            • 电池和蓄电池。电池芯不受 EU RoHS 覆盖;他们承受它关于电池的法规 (EU) 2023/1542。但是设备包含仍属于 EEE 且必须符合 RoHS 要求的电池。
            • 光伏电池板(根据第 2(4)条第 i 项)。
            • 交通工具— 遵守汽车 ELV 指令 2000/53/EC,而非 RoHS。
            • 军工、航空航天设备、大型固定工业工具、固定安装系统,以及 B2B 研发设备。
            • 该产品无电气功能(纺织品、非电动玩具、食品、化学品)——超出范围,但可能受到 REACH 或单独监管的约束。

            中国是一个显着的例外:在其国内 RoHS 计划中,电池在受管理组中,这与欧盟的做法不同。详细信息请参见我们的跨市场比较。

            工厂内的大型太阳能电池板和工业电气柜
            光伏电池板、大型固定工业设备和运输车辆等不属于 RoHS 范围,但有自己的法规。

            8. 责任范围:谁负责监管合规?

            合规责任属于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产品推向市场— 不是个别零部件供应商。但因为上面计算了极限均质材料,物质浓度数据必须沿着供应链传输到最终制造商。这解释了为什么供应商的材料声明是任何 RoHS 备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当某个组件针对涵盖的设备单独出售时,该组件本身也可能被视为 EEE 并受到单独的要求的约束。分别进口和销售的企业应检查两个层面的范围:最终产品和备件。

            9. 结论

            RoHS 范围由一个问题决定:该产品是否为电气或电子设备,是否在第 2(4) 条的封闭排除清单中?任何一个方向的错误回答都是有代价的:检测太多会花费金钱,检测太少则会导致货物在边境被扣留或被没收。安全规则:如有疑问,请处理产品属于范围,直到可以通过书面证据证明例外情况为止。

            参考资料

            • 指令 2011/65/EU — 第 2 条(范围和排除)、第 3 条(定义)、附件 I(产品组)
            • 指令 2002/95/EC (RoHS 1) — 开放范围之前的类别方法
            • 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 (EU) 2023/1542
            • 针对使用寿命结束的车辆的指令 2000/53/EC (E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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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产品组和排除清单仅供参考,应与指令 2011/65/EU(合并版)的文本和欧盟委员会的指令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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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 4 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GC-MS 原理和 6 个常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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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检测 4 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GC-MS 原理和 6 个常见陷阱》的封面图

              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 和 DIBP比前六种更晚被添加到 RoHS 限用物质清单中,它们的“难度”不同。重金属可在工厂通过 XRF 进行筛选; Cr(VI)有快速比色法。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呢?除了气相色谱-质谱(GC-MS)分析之外,没有其他方法。经过样品提取步骤后,很容易出错。

              讽刺的是,邻苯二甲酸酯在实验室里无处不在 — 在手套、管道、隔膜盖、塑料袋中,甚至在空气粉尘中。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良好的控制,检测实验室既可以测量样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也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测量邻苯二甲酸酯。

              本文介绍了检测的原理和六个陷阱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结果在两个方向上产生误导:错误地报告超过限值,或遗漏实际超过限值的样本。

              1. 这四种物质是什么?限值如何应用?

              这些是邻苯二甲酸的四种酯,通常用作增塑剂适用于软质 PVC 塑料。全名及其通常出现的位置:

              缩写 全名 经常聚会的地方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 电缆护套、软塑料管、垫圈、缠绕膜、胶水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软质 PVC 塑料、塑料地板、印刷油墨、胶水
              舒张压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胶水、油墨、涂料、某些类型的软橡胶
              二异丁基苯酚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替代 DBP 的增塑剂、软塑料、胶水

              适用限值与旧六种物质相同:均质材料中按质量计 0.1%(单独的镉为 0.01%)。这四种物质由指令(EU)2015/863 补充;适用的里程碑对于每个产品组均有效需要对比原文根据您的产品组。

              2. 原理:从塑料片到 GC-MS 信号

              邻苯二甲酸酯检测由四个连续步骤组成;如果一步错误,结果就会错误:

              1. 获得均质材料。必须检测确切的含邻苯二甲酸酯塑料层(例如电缆的 PVC 护套),而不是整个电缆 – 因为结果是基于材料本身的质量。
              2. 从聚合物基质中提取邻苯二甲酸酯。使用有机溶剂,可能与超声波、加热或回流萃取相结合。对于 PVC,邻苯二甲酸酯被“保留”在聚合物网络中,因此有时必须溶解塑料,然后再次沉淀才能完全释放它。
              3. 气相色谱柱分离。将混合物蒸发并根据不同的保留时间分离成各种物质。
              4. 通过质谱检测和定量。质谱法根据特征离子光谱识别物质;从标准曲线计算浓度,通常用内标校准。

              整个技术流程包含在IEC 62321-8(通过 GC-MS 和 Py/TD-GC-MS 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文章中提供了标准集的地图什么是 IEC 62321?。

              实验室台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前面带有自动样品瓶托盘
              GC-MS 通过保留时间分离邻苯二甲酸酯,然后使用质谱法对其进行识别 — 这是对 RoHS 中这组物质进行量化的唯一技术。

              3. 为什么一定要从均质材料开始?

              与所有 RoHS 物质一样,邻苯二甲酸酯也有相应的评级均质材料——无法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分离的最小材料单元。电缆至少由三种材料组成:软 PVC 外壳、加强层、铜导体。邻苯二甲酸酯主要存在于 PVC 外壳中;如果您研磨整条电缆并计算百分比,则该数字将被铜的量稀释并完全被误解。

              三个实际后果:

              • 每种类型的塑料都是一个单独的样品。PVC 盖、硬塑料按钮、橡胶垫圈、保护膜 — 未组合。
              • 颜色和添加剂也是变量。同一类型但不同颜色的塑料可能来自不同的原材料来源;当您没有来源证据时,您应该单独选取。
              • 胶水、油墨、标签:小但通常含有邻苯二甲酸酯,并且经常被从去除列表中忽略。

              4. 样品制备:决定准确性的步骤

              邻苯二甲酸酯检测中的大多数错误发生在样品制备步骤中,而不是在设备中。实践原则:

              原理 为什么?
              使用干净的工具将样品切成小块,避免使用软塑料 刀具、切菜板和 PVC 袋可能会将邻苯二甲酸酯释放到样品中
              使用提取前添加的内标 补偿提取和蒸发过程中的损失
              样品干燥前请勿干燥 DBP 和 DIBP 具有挥发性,样品丢失即信号丢失
              平行运行空白样品 检测化学品、工具和环境的污染
              添加一个峰值来检测召回率 确认萃取过程确实从基质中释放邻苯二甲酸酯

              5. 六种常见陷阱

              以下是邻苯二甲酸酯结果经常出错的六种情况——“多报”和“漏报”两种方式。

              1. 来自实验室本身的背景污染。邻苯二甲酸酯无处不在:手套、空气软管、隔膜盖、塑料袋、粉尘。表达式为空白样品还含有邻苯二甲酸酯。预防:使用玻璃器皿,限制加工区域内的软塑料材料,每批跑坯。
              2. 由于蒸发和吸附而损失。DBP 和 DIBP 在低温下蒸发,很容易粘附在工具壁上。表达式为人为地降低结果与现实相比。预防:加入内标,关闭罐子,避免过度加热。
              3. 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PVC 样品和硬塑料样品之间保持相同的袋子或使用相同的工具。表达式为干净的样品也会“粘”DEHP。预防:将每种材料分开包装,特别是样品;在样品之间清洁仪器。
              4. 提取不充分,背景困难。PVC 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比聚烯烃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保留得更紧密;通过简单的超声波浸泡,PVC 的回收率可能较低。表达式为结果低,不可重复。如何预防:使用标准加标样品根据每种类型的底物检查回收率。
              5. 错误的技术或错误的范围。通常,XRF 被认为可以检测邻苯二甲酸酯(XRF绝对不是邻苯二甲酸酯),或使用热解筛选技术并得出定量结论。如何预防:明确区分筛选和量化;引用的方法必须是萃取+GC-MS。
              6. 异构体的错误识别。DBP 和 DIBP 是两个结构异构现象,质谱几乎相同,如果色谱柱分离不好很容易混淆。表达式为错误分配物质名称或将两种物质添加在一起。预防方法:充分分离色谱图并与标准品进行比较。
              实验室桌上含有透明溶剂和小聚合物片的样品提取超声波罐和试管架
              萃取是最容易出错的步骤:聚合物基质、溶剂和加热方法决定邻苯二甲酸酯的回收率。

              6. 溶剂萃取还是 Py/TD-GC-MS?

              技术 自然 什么时候使用?
              溶剂萃取+GC-MS 从基质中溶解/提取邻苯二甲酸酯并进行分析 标准定量方法 — 用于得出合规性结论
              Py/TD-GC-MS 样品的热解/直接热吸附 快速筛选、内部检查;结果用于得出结论时应经提取证实

              需要记住的一点:这两个技巧请勿随意更换。当档案需要得出一定的符合性结论时,所引用的方法应当是标准定量提取方法。

              7. 阅读报告上的邻苯二甲酸酯结果

              收到结果时要问的四个问题:

              1. 方法是什么?标准(例如 IEC 62321-8)和技术(萃取 + GC-MS)是否明确说明?
              2. 样品对应哪种材料?报告必须标识每种均质材料(例如“电力电缆 PVC 护套”),而不仅仅是“塑料”。
              3. 单位和计算基础?结果计算为均质材料的质量百分比;需要知道样品是否干燥或完整。
              4. 是否有空白样品和召回检测?如果没有这两件事,就很难评估近限值结果的可靠性。
              洁净桌上含有透明溶液的玻璃器皿、容量瓶、移液管和琥珀色小瓶托盘
              玻璃器皿和密封小瓶有助于限制污染和损失 — 邻苯二甲酸酯检测中两个最大的误差来源。

              8. 常见问题

              我的 XRF 机器可以检测 4 种邻苯二甲酸酯吗?

              XRF 可以分析元素,但邻苯二甲酸酯是含有 C、H、O 的有机化合物 — XRF 无法识别它们。检测邻苯二甲酸酯,需要采用萃取技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

              为什么同一 PVC 样品的两次检测会给出不同的结果?

              通常是由于不稳定的提取或两次之间的损失/污染造成的。三个因素通常会导致变化:差异萃取回收率、DBP/DIBP 蒸发和仪器污染。检测加标样品和随附的空白样品将有助于确定原因。

              RoHS 是否涵盖 DINP、DIDP?

              RoHS 限制的四种物质是 DEHP、BBP、DBP 和 DIBP。其他一些邻苯二甲酸酯(例如 DINP、DIDP)未包含在这四种物质的列表中,但可能会出现在同一样品中并干扰分析。有必要将物质清单与您所在市场的适用文件进行比较。

              如何理解“未检测到”(ND)的报告?

              “未检测到”意味着信号低于该方法的检测限 — 与“零”不同义。仅当已知检测实验室的检出限和定量限时,该值才有意义。请要求清楚地说明这两个数字。

              许多塑料部件可以组合在一起以使其更便宜吗?

              为了得出符合性结论,不建议这样做:合并会稀释信号并失去追踪哪种材料超过限值的能力。只有清楚了解材料结构后,聚集才适合内部筛选。

              9. 结论

              四种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组物质无法通过 XRF 筛选只能通过样品提取然后 GC-MS 分析来确定。检测的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样品制备和污染控制。

              如果要正确进行此检测,只剩下三件事要做,请执行以下操作:一、获得正确的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均质材料(通常是软质 PVC);两个,始终运行空白和恢复检测;三、样品分开包装,避免交叉污染。这三件事比因为结果不可靠而重新检测一批要便宜得多。

              参考资料

              • IEC 62321-8 — 通过 GC-MS 和 Py/TD-GC-MS 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
              • 指令 2011/65/EU 和指令 (EU) 2015/863 — 添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 IEC 62321-2 — 机械取样和样品制备(解剖均质材料)
              • EN IEC 63000 — 根据质量限制要求评估电气和电子产品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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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HS 和 ELV:针对电子和汽车的两套不同的物质限制

                0
                文章《RoHS 和 ELV:针对电子和汽车的两套不同的物质限制》的封面图

                一家同时生产消费电子产品和汽车产品电路板的企业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我们已经通过了 RoHS,那么我们可以将其用于汽车零部件吗?”简短回答:不是默认的。汽车产品受到一组不同的物质限制 — 通常称为弱电— 具有与 RoHS 不同的物质清单和方法。

                正确理解这两套法规有助于企业避免两个代价高昂的错误:向汽车客户发送 RoHS 文件(达不到他们需要的标准),或者默认“汽车零部件不受 RoHS 限制”,然后将这些相同的零部件销售到消费电子市场。

                本文在原则层面对 RoHS 和 ELV 进行了比较:适用主题、物质清单、限值、豁免和附带义务。目标是让企业在签署符合性声明之前确定自己处于哪个监管“屋顶”之下。

                1. 两个规定,两个不同的目标

                两者均于 2000 年至 2003 年左右发布,并且都含有有限的重金属,因此很容易被归为一类。但根本目标不同: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弱电
                对象 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投放欧盟市场 道路车辆及其材料/部件
                最初的目标 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的有害物质,考虑电子废物的处理 报废车辆管理:物质限制和回收、再循环、再利用
                焦点 更清洁的电子产品设计 制造商在车辆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责任

                这是核心区别:RoHS 只是一项物质限制法规,还有ELV 既限用物质,又规定回收义务和回收率。换句话说,ELV 在义务范围方面比 RoHS 更广泛,但在限用物质类别方面更窄。

                2. 四种物质 (ELV) 与十种物质 (RoHS)

                这是最重要的实际差异。 RoHS 限制10 种物质。 ELV 仅有限4 种重金属:

                品质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弱电
                铅(Pb) 是(0.1%) 是(0.1%)
                汞 (Hg) 是(0.1%) 是(0.1%)
                镉 (Cd) 是的(0.01%) 是的(0.01%)
                六价铬 — Cr(VI) 是(0.1%) 是(0.1%)
                PBB、PBDE(溴化阻燃剂) 是(0.1%) 否限制在此类别下
                DEHP、BBP、DBP、DIBP(邻苯二甲酸酯) 是(0.1%) 否限制在此类别下

                结果非常具体:塑料部件可能会超出限值邻苯二甲酸酯被 RoHS 排除,但不包含在 ELV 限制清单中。相反,这并不意味着汽车产品可以随意用完 — 不受 ELV 限制的物质仍然可以受到其他法规的限制,例如 REACH。

                检查台上并排放置两托盘材料:一托盘放置小金属零件,一托盘放置塑料件和电缆
                同样的材料可能被 RoHS 排除在邻苯二甲酸酯之外,但不属于 ELV 类别 — 四种物质对十种。

                3. 限值:同样为 0.1%(镉为 0.01%),与均质材料相同计算

                这一点被两套规定重新定义一样。 RoHS 和 ELV 都规定了基于重量的限值均质材料,不计算整个产品或细节:

                如何计算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弱电
                计量单位 % 质量(按均质材料计算) % 质量(按均质材料计算)
                镉 0.01% 0.01%
                剩余物质 0.1% 0.1%

                由于相同的“均质材料”逻辑,用于 RoHS 的分析技术(XRF 筛选,然后验证化学方法)也适用于 ELV。区别在于待测物质清单, 未定位如何检测。

                4. 豁免:每个法规都有自己的附录

                两者都有豁免清单,但却是两个独立的文件,按不同的时间表更新: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弱电
                列出豁免的地方 附件 III(以及医疗和监测设备的附件 IV) ELV 指令附件二
                典型豁免组示例 高温焊点中的铅、黄铜合金中的铅…… 一些铝/钢合金和电池中的铅,一些安装在车辆上的电子元件的焊点中的铅,……
                谁编辑该列表? 通过授权指令修改与 ECHA 相关的流程 通过授权编辑,但根据 ELV 自己的时间表和流程

                注意事项:RoHS 豁免不会“流向”ELV,反之亦然。如果 ELV 没有相应的条目,则因原因 A 而根据 RoHS 豁免的焊缝可能仍无法根据 ELV 豁免。当企业在两个产品线之间重复使用记录时,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错误。

                此外,当汽车客户要求提供证据时,请直接参考现行 ELV 指令的附件 II,而不是从 RoHS 附件 III 进行推断。各项目的详细内容及申请截止日期两者的有必要与当前有效文件的确切文本进行比较。

                5. 范围:零件什么时候“落入”RoHS,什么时候落入 ELV?

                一般原则:法规遵循产品推向市场的方式,不以工厂内的名称命名。

                • 属于 ELV:用于组装成车辆并作为车辆的一部分投放市场的材料和部件。
                • 根据 RoHS:电气和电子设备作为独立产品销售。
                • 汽车本身(用于运输人员或货物的车辆)位于外面RoHS 范围 — 正是这种联系让许多人认为“汽车产品不受这两者的限制”。事实上,车辆并不属于 RoHS,但仍然属于 ELV。

                实际边界位于交叉点处。一个控制模块(ECU)、一组电线、一个传感器:如果出售给车辆制造商安装在车辆上,则附在 ELV 上;如果它本身作为独立的电子配件出售给消费者,则可能属于 RoHS 的范围。企业应明确界定市场渠道每个产品代码,而不是将一般结论应用于整个工厂。

                汽车的线束和电子模块以及小型手持电子设备位于试验台上
                同一部件安装在车辆上时可能需要遵守 ELV 标准,但作为独立电子设备出售时可能需要遵守 RoHS 标准。

                6. 一个细节,两种模式:现实生活场景

                情况 原则结论
                电路板出售给汽车制造商以安装在汽车上 附加到弱电; RoHS 记录无法更换
                那块板,作为电子元件包装并出售给普通用户 可能会陷入有害物质限制指令如果是 EEE 独立营销
                车辆用电缆 弱电(4 种物质);邻苯二甲酸酯不包含在 ELV 类别中,但可能仍受 REACH 涵盖
                便携式充电设备与汽车配件一起出售 通常独立 EEE → RoHS(10 种物质)
                细节既是车辆材料又包含 EEE 一定要看两者限制器;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7. ELV 不仅仅是物质限制:收集和回收义务

                大多数企业忽视:弱电构成制造商的责任报废车辆 — 对旧车辆进行回收、系统处理,并根据每辆车的平均数量制定再利用、回收和能源回收的目标。在欧盟,这些目标与车辆类型批准的再利用-回收-回收阶段相关。

                对于零部件供应商来说,这一义务是间接表达的:汽车制造商需要材料数据和拆解零部件的能力,因此材料声明要求通常比消费电子产品更严格。如果您习惯于“只是一份 RoHS 检测报告”,请为汽车端更广泛的文档要求做好准备。

                办公桌上有无字材料申报文件、拆解的汽车零件和技术秤
                汽车产品通常需要更广泛的记录:材料数据、可拆解性和 ELV 回收目标的体积。

                8. RoHS – ELV 快速对照表

                标准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弱电
                产品类型 电气和电子设备 道路车辆和车辆零部件/材料
                物质数量有限 10 4(铅、汞、镉、六价铬)
                限值 0.1%(镉 0.01%) 0.1%(镉 0.01%)
                如何计算 按均质材料分 按均质材料分
                豁免清单 RoHS 指令附件 III/IV ELV 指令附件二
                附加义务 CE 标志、技术文件、合格声明 制造商责任、报废车辆回收、回收目标
                检测结果可以分享吗? 检测方法是通用的,但是必须针对每个法规单独检查物质和豁免清单

                9. 五个常见的误解

                1. “达到 RoHS 要求就意味着达到 ELV 要求。”错误 — 两种不同类别的物质和两种不同类别的豁免。实现 RoHS 并不会自动满足 ELV。
                2. “汽车产品与化学品无关。”错误 — 车辆属于 ELV,含有 4 种限用物质,并有收集和回收义务。
                3. “ELV 由于召回而更加严格,因此它必须检测比 RoHS 更多的物质。”错误 — ELV 有限物质较少(4 比 10);它的义务范围广泛,但实质类别不广泛。
                4. “RoHS 豁免适用于 ELV。”错误 — 豁免属于每份文件;必须与相应的附录进行比较。
                5. “根据销售渠道猜测一下吧。”不安全 — 有必要清楚地识别该产品是作为独立的电子电气设备还是作为车辆部件进行销售,并在记录中记录这一基础。

                10. 常见问题

                如果一个零件既用于汽车又用于电子设备怎么办?

                确定每个产品代码的市场渠道。如果出售给汽车制造商安装在汽车上,则适用 ELV;如果作为独立电子设备/配件出售,则符合 RoHS 标准。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安全的选择是满足两组限制。

                ELV 是否限制邻苯二甲酸酯?

                根据 ELV 的限用物质清单,四种限用物质是铅、汞、镉和 Cr(VI)。邻苯二甲酸酯不包含在该列表中,但可能仍受 REACH 等其他法规的管辖 — 需要对当前文本进行比较。

                RoHS 检测报告可以用来证明 ELV 吗?

                从方法上来说,可以利用,但从结论上来说,它不是自动的。该报告必须包括所有四种 ELV 物质,并且必须与 ELV 指令附件 II 一致,包括豁免。

                电动汽车属于 ELV 吗?

                电动汽车仍然是道路车辆,因此属于 ELV 范围;电池可能需要遵守额外的电池法规。有必要比较每个组件的当前文档。

                ELV 限值与 RoHS 不同吗?

                原则上是一样的:按均质材料 0.1%,但镉 0.01%。区别在于物质清单和豁免清单,而不是门槛。

                11. 结论

                RoHS 和 ELV 是两种不同的物质限值,不可互换。 RoHS 限制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的 10 种物质; ELV 限制了道路车辆的 4 种重金属,并有收集和回收义务。均质材料的限值和计算是相同的,但豁免清单是两个单独的附录。

                需要立即做三件事:明确每个产品代码的市场渠道;比较各法规的正确豁免附录;并且不要使用 RoHS 结论来回答 ELV 问题,反之亦然。

                如果您的企业拥有两条产品线,请将记录与样品接收阶段分开 — 比向客户发送合格声明后发现不标准要便宜得多。

                参考资料

                • 指令 2011/65/EU (RoHS 2) — 范围、限值和附件 III
                • 指令 (EU) 2015/863 — 添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 关于报废车辆 (ELV) 的指令 2000/53/EC — 第 4 条和附件 II
                • IEC 62321 系列标准 — 限用物质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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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 RoHS 和 ELV 的物质数量、限值和豁免是在原则层面上规定的,在应用于具体产品之前,有必要逐字比较 2011/65/EU 指令(统一版)和 2000/53/EC 指令(统一版,带有效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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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IEC 62321-2 拆解样品:如果此步骤执行不正确,则所有后续结果将毫无意义

                  0
                  文章《根据 IEC 62321-2 拆解样品:如果此步骤执行不正确,则所有后续结果将毫无意义》的封面图

                  在整套 IEC 62321 标准中,最少提及的部分是第 2 部分— 谈论取样和机械样品制备。但这部分决定了后面所有结果的正确性。如果分析中包含的样品不是您想要检测的材料,那么个位数的 ICP 分析就没有意义。

                  解剖并不是“把东西拆开,使它们变小”。它是一种有工具、有秩序、每种涂层单独处理、产量为材料清单足以供以后读取和保护结果。

                  本文本着 IEC 62321-2 的精神深入探讨了去除技术:工具、去除顺序、电镀-油漆-胶水-油墨的处理、如何制作材料清单以及如何保存样品。本文已单独提出“均质材料”的概念什么是“均质材料”?

                  1. IEC 62321-2 的规定和未规定的内容

                  IEC 62321-2 是该标准的相关部分取样策略和机械样品制备(机械样品制备)用于电气和电子产品。 “力学”是关键词:这一节是拆解、切割、破碎、研磨、研磨——不谈论化学品。

                  工作 自然 输出
                  解剖(拆解) 拆解/切割以将零件和材料彼此分开 材料部分已分离,保留其特性
                  研磨(承诺) 将材料粉碎成颗粒/粉末 样品粒径均匀,适合分析
                  来样加工(消化) 化学 — 仅在分析步骤进行 用于在设备上测量的溶液或提取物

                  IEC 62321-2 是机械解剖和样品制备的指南;化学步骤在其他部分(第 4、5、6、7、8 部分)。核心点:所有分析结果均基于步骤 2 生成的输入— 如果你剥下正确的物体,后面的数字就会有意义。

                  实验室样品解剖台,配有拆解的电子设备、标记样品托盘、剪钳、螺丝刀和放大镜
                  拆解步骤的输出不是一堆废料,而是单独的材料块以及它们在产品中的位置图。

                  2. 解剖器械 — 选择器械的三原则

                  1. 不要污染样品。仪器必须清洁,不得将金属/化学品转移到样品上。钢刀可能会留下铬或镍屑;用于含铅样品的钳子可能会继续用于下一个样品。
                  2. 不改变材质。不要使用热量来软化胶水,不要使用溶剂来分离油漆层 – 两者都会改变您要测量的物体。
                  3. 样品之间进行清洁。在继续处理另一个样品之前,尤其是在高风险材料组之间,请清洁工具(酒精、软刷或单独的工具)。

                  最少工具,按阶段排列:

                  舞台 常用工具 注意样品污染/转化
                  删除链接 螺丝刀、扳手、尖嘴钳、撬刀 请勿在释放接头上涂抹润滑脂
                  切开,分成小块 剪钳、剪刀、小刀、手锯 避免使用镀铬层剥落的刀片;缓慢切割以避免产生热量
                  分离涂层 剃须刀、砂纸、小型研磨机 收集所有涂层材料,不要与基材混合
                  样品研磨 旋转/刀磨机、砂浆 请勿在塑料和金属之间使用同一个碗
                  观察并定位 放大镜、探照灯、分析天平、测量夹 拍摄之前、期间和之后的照片 — 尤其是薄涂层

                  经常被忽视的点:样品称重和拍照是解剖的一部分。体积(或面积)用于计算限值,图像是哪个类被正确分离的证明。

                  3. 拆解顺序 — 从外到内,从功能到材质

                  不正确的去除顺序通常会产生两种后果:丢失涂层(因为去除后它会消失),或者不再能够确定材料在产品中的位置 – 这是以后考虑豁免的条件。

                  1. 拍摄整体照片产品的原始形式、序列号/批号、外观状况。
                  2. 拆下外壳和连接件(螺钉、夹具、接头)使用手动工具。
                  3. 按功能集群分隔:框架、电源、主板、屏幕、机械结构、电线电缆、配件。
                  4. 进入每个簇:继续移除细节、连接器、接触针。
                  5. 剥离直至材料均匀:焊接、电镀、油漆、涂料、胶水、印章、油墨、各种塑料。
                  6. 软/柔性材料组(PVC、电缆、软壳)分开单独包装。

                  每个分离的部分必须放置单独的托盘,带有样品代码的标签,记录位置。位置记录是参考豁免的一个条件 — 例如,如果焊点处于正确的豁免应用中,则超过铅限值的焊点可能是有效的。

                  拆解后的电子零件按照功能组分类到单独的托盘中,并附有型号标签和注释
                  先拆功能簇,再拆素材:这种方法维护了样品数量与产品中实际位置的关系。

                  4. 处理电镀、油漆、胶水、油墨 — 风险集中的地方

                  这是去除最困难的部分:涂层非常薄,紧紧粘附在基材上,并且是大多数 RoHS 风险(颜料中的 Cr(VI)、铅、镉)集中的地方。原理:涂层为一分离均质材料, 必须用等号分隔机械措施并保留其原有的性质。

                  班级类型 评价对象 分离方式(机械) 不要这样做
                  金属电镀(锌、铬、镍) 电镀和钝化层覆盖它 刮擦/研磨收集镀层;根据表面积取很薄的钝化层 不要使用酸“剥离”——它会改变铬的氧化态
                  涂层 漆膜 刮擦、机械剥离或轻轻研磨以收集漆膜 请勿使用溶剂溶解漆膜
                  胶水、粘合剂 胶层 撬、切、冷却直至胶变脆然后剥离 请勿加热软化胶水
                  印刷油墨、印刷涂料 油墨层 如果可能的话分开;如果不是,请评估相同的基材并指定 不与溶剂分离
                  标签、贴花 油墨、胶水、邮票薄膜 机械剥离 不要将标签视为“无意义的部分”

                  对于含铬金属镀层,Cr(VI)结果通常相应地表示单位面积质量 (μg/cm²)不是百分比 — 所以在分离无源层时,有必要测量并记录表面积采样。本文介绍了如何测定涂层上的 Cr(VI)Cr(VI) 的比色法和离子色谱法。

                  5. 准备物料清单 — 起飞所需输出

                  解剖过程仅在完成后才被视为完成材料清单(材料库存)——连接拆解和所有后续步骤的表格。所需的最少列数:

                  专栏 为什么有必要?
                  样品数量(唯一符号) 样品托盘和结果之间的访问
                  材料名称(具体描述) 根据正确的材料读出结果,而不是泛泛而谈
                  在产品中的位置 豁免考虑的条件
                  功能(外壳、导电、绝缘、粘合…) 风险分组、豁免比较
                  体积/面积 以百分比或 µg/cm² 形式计算限值
                  危险群体(Pb、Cd、Cr(VI)、溴、邻苯二甲酸酯…) 决定下一步要选取什么

                  该表是通向技术文件中均质材料清单的桥梁,也是比较文章中 10 种限用物质清单的基础。0.1% 和 0.01% 限值。

                  6. 保存表格-有争议时批评的部分

                  解剖会消耗样本:被移除的部分通常无法重新创建。所以必须从一开始就考虑保存的模板(保留样本)和检索。

                  • 根据材质单独包装。不要将多种软塑料存放在同一个袋子中 – 邻苯二甲酸酯可能会在同一袋子中的材料之间迁移并扭曲结果。
                  • 储存于干燥、避光、温度稳定的地方。对于含有 Cr(VI) 的样品,避免将表面暴露于湿气/氧化中;尽快发送样品。
                  • 完整标签:样品代码、日期、收割机、原始产品/批次。
                  • 保留样本照片— 收到时正确分离和样品状况的证据。
                  • 保存的样本量足够重新检测,包括在出现争议时选取第二个房间。

                  文章中分别介绍了批次、样品数量和对照样品的选择原则RoHS 检测套件需要多少样品?

                  带有空标签的密封样品袋单独放置在实验室架子上的样品存储托盘中
                  保存的样品必须每种材料单独包装并稳定保存 — 没有保存样品,一旦出现争议,商家就没有批评的依据。

                  7. 导致解剖失败的六大错误

                  1. 将多种材料一起研磨。结果按质量稀释;令人反感的材料可能会从平均值中消失。
                  2. 缺少涂层、胶水、油墨、印章。风险最高的群体,在编目时最容易被忽视。
                  3. 使用溶剂或加热来分离层。改变性质 — 破坏被测量的物体。
                  4. 不记录位置和样品数量。结果就在那里,但我们不知道哪种材料或它属于哪里 – 不能考虑豁免。
                  5. 仪器交叉污染。前一个样品中的铅/铬污渍会粘附到下一个样品上,从而产生假阳性结果。
                  6. 通用包保存模板。软塑料材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污染会扭曲初始和重新检测的结果。

                  8. 常见问题

                  每种材料必须均匀剥离吗?

                  原则上,每种均质材料都是评估对象。对于复杂的产品,结合材料声明和风险评估来检测代表性材料组是可行的,但所有结论仍然必须是关于特定材料,而不是关于“整个产品”。

                  用于去除涂层的手动研磨机是否会被金属污染样品?

                  有风险。磨料可能携带其自身成分混合到所得涂层中。建议使用一种已知的组合物和随附的空白对照来估计污染。

                  如何确认已涂敷了正确的涂层?

                  通过验证观察:放大镜、前后照片和背景对照样品(所有涂层已被去除)进行比较。如果无法确认正确的图层,则结果是不确定的。

                  解剖后,样品需要多长时间寄出?

                  越早越好,特别是对于需要测定涂层上 Cr(VI) 的样品,因为表面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具体储存时间需要向检测实验室询问并与标准的相应部分进行比较。

                  有没有文件规定如何区分每种类型的产品?

                  IEC 62321-2 规定了总体策略和原则;具体实施取决于产品,并由检测实验室的内部程序确定。企业应要求检测实验室在报告中描述分析结果。

                  9. 结论

                  样品去除是整个 RoHS 检测过程的决定性步骤。正确做三件事:一、使用清洁的机械工具,无需加热,无需溶剂;两个,按功能再按材料拆解,始终记录位置;三,以完整的物料清单和单独的包装样品结束。

                  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点是涂料 — 胶水、油墨、印章、电镀、油漆。这是大多数风险集中的地方,也是在移除时经常“意外”丢失的地方。如果您只能改进 RoHS 流程的一件事,请从这里开始:一个被记录下来的、有工具的、有序的、有输出列表的拆解过程。

                  参考资料

                  • IEC 62321-2 — 机械取样和样品制备(提取、拆解程序)
                  • IEC 62321(其他部分)——电气和电子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测定方法
                  • 欧盟委员会关于 RoHS 指令的指导 — “均质材料”和“机械分离”的概念
                  • 指令 2011/65/EU — 限用物质和限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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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我们整理的解读内容;不是法律建议并且不会取代认可试验实验室的内部程序。

                    具体的解剖方法取决于每种类型的产品;企业需要将 IEC 62321-2 的文本与检测实验室的程序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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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EN IEC 63000 的 RoHS 技术记录:企业必须保存和提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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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根据 EN IEC 63000 的 RoHS 技术记录:企业必须保存和提交什么?》的封面图

                    每件销往欧盟的电气和电子产品都必须有一个技术简介证明已根据物质限制要求进行评估。用于此目的的统一标准是EN IEC 63000——这是市场监管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实际询问的文件。

                    很多企业有几十份检测报告,却没有技术记录。这就是现实中最大的差距,也是本文的内容。

                    1. 什么是 EN IEC 63000?

                    EN IEC 63000 是协调监管标准根据物质限制要求评估电气和电子产品的技术文件。它回答了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如果我的产品接受检查,我需要准备什么以及如何证明?

                    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标准无需选取一切通过实验室。它允许结合多种类型的证据 — 检测、供应商的材料声明、技术文件审查、制造工艺分析 — 只要它是权威且可追溯的。

                    换句话说:检测是一证明这一点的方法,而不是唯一的方法。但“另一种方式”必须更严格,而不是更宽松。

                    打开环形活页夹,桌上有空白分隔器和空白文件夹
                    技术文件是一个结构化文档,而不是一堆松散的检测报告。

                    2. 申请时需要什么?

                    文档组 具体内容
                    1. 产品说明 产品/型号标识、照片、图表、零件清单和关键材料
                    2. 重大风险评估 均质材料清单、各组风险等级、选择检测样品的原因
                    3. 技术证明 检测报告;供应商的材料声明;分析零部件技术文件;内部 XRF 结果
                    4. 豁免评估 如果有材料超过限值:适用的豁免部分、适用的原因、豁免期限
                    5. 生产控制 确保物料不变的流程:供应商控制、变更管理、输入检查
                    6. 符合性声明 根据(EU) 2011/65/EU 的 DoC,签署并明确说明相关指令
                    7. 身份证明和追踪文件 产品代码、批号/相关生产日期、供应商记录、存档样品

                    在这七个群体中,越南企业经常有第 3 组(检测报告)但缺失第 2、4 和 5 组。这些是代表“评估过程”的三个组,也是将合格的应用程序与一对检测报告文件夹区分开来的因素。

                    3. 底线:通过过程来证明,而不仅仅是通过样品

                    想象一下市场监督机构正在检查一批产品。他们会问三个问题:

                    1. 该产品包含哪些材料?— 如果没有物料清单,文件就到此为止。
                    2. 我们如何知道这些材料是否达到限值?– 需要材料组的证据,而不仅仅是一份好的样品的报告。
                    3. 您如何知道下一批仍然与检测批次相同?— 需要供应商控制和变更管理。

                    第三个问题是许多应用程序无法回答的问题。 2024 年的检测报告没有提及塑料供应商在 2026 年 3 月改变原材料来源的情况,除非该企业有变更管理流程和记录。

                    坚固的文件存储盒,架子上旁边有空白标签和文件夹
                    记录必须保存并长期保存 — 通常为最终产品投放市场后 10 年。

                    4. 四种类型的证据和置信度

                    证据类型 描述 级别
                    来自认可试验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代表性样品的直接测量结果 最高 — 但仅适用于检测样品
                    供应商材料声明 供应商声明每种均质材料的限用物质含量 平均 — 取决于供应商的可靠性
                    分析组件技术文件 查看组件的数据表、文档和检测历史记录 中等 — 与风险评估相结合时良好
                    内部 XRF 检测 工厂筛选、内部结果 佐剂 — 不包括邻苯二甲酸酯和 Cr(VI)

                    实践中最好的做法是根据风险等级组合:高风险材料(PVC、涂层、再生塑料)必须有检测报告;低风险材料(来自主要制造商的标准组件)可以基于材料声明和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 XRF 检测。

                    5. 记录需要保存多长时间以及如何保存?

                    • 截止日期:通常从最终产品投放市场起 10 年。在此期间,即使产品停产,记录也必须保持可访问性。
                    • 形式:如果电子副本完整且可根据要求打印,则可接受;应该有命名和版本控制约定。
                    • 语言:记录应采用检查机构可以阅读的语言 — 对于欧盟来说,通常是英语,或检查货物的成员国的语言。
                    • 谁保留:产品上列出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如果您是制造商,合同文件的责任可能由订购方承担,但技术数据仍必须由您提供。

                    6. 变更管理:应用程序中最难的部分

                    只有准确反映当今的生产现实,该记录才算强劲。四种类型的更改使记录无效:

                    改变 影响力 要做的事情
                    更换材料供应商 旧的检测结果不再具有代表性 再试一次或通过 XRF 筛选获得新材料声明
                    改变涂层/电镀技术 Cr(VI) 的直接影响 使用叠加法再次检测 Cr(VI)
                    更换墨水、胶水、印章 邻苯二甲酸酯和 Cr(VI) 的影响 将这些材料添加到评估列表中
                    将塑料换成含有回收成分的塑料 PBDE 和镉风险增加 有机溴的 GC-MS 检测;评估回收资源
                    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在供应商文件夹和笔旁边显示空白文档页
                    每次材料、供应商或技术发生变化时,都必须更新记录 — 否则,它只是描述了过去。

                    7. 常见问题

                    EN IEC 63000 是强制性的吗?

                    是一个协调标准:应用该标准创建整合猜测并具有相应的要求。企业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证明这一点,但它必须被证明 — 事实上,遵循统一标准是最快、争议最小的方式。

                    我有完整的检测报告,技术记录有什么不同?

                    检测报告回答“这个样品通过了吗?”技术文件回答“我们如何知道整个产品正在成功销售,包括未经检测的部件?”回应的第二部分包括物料清单、风险评估、豁免和生产控制。

                    技术文件需要纸质副本吗?

                    不需要。有组织、完整且可访问的电子版本是可以接受的。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展示它很重要。

                    我需要将文件翻译成英文吗?

                    应该。欧盟国家的市场监管机构经常要求提供他们可以阅读的语言的记录。仅使用越南语的文件会造成困难,并且可能被认为无法呈现。

                    如果供应商只发送一行“RoHS 声明”,什么可以被视为证据?

                    这是薄弱的证据 — 没有数据的断言。价值取决于供应商的可靠性和合作历史。对于高风险材料,需要按照统一的材料结构和内容要求申报,或者检测报告。

                    8. 结论

                    EN IEC 63000 规定了技术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并允许使用多种类型的证据,而不是仅仅依赖于检测。应用程序中经常缺少三件最重要的事情:均质材料清单,豁免评估和变更管理流程。

                    需要记住的一件事是:技术文件不是一次性的过程。它是一份动态文档 — 每次材料、供应商或流程发生变化时都会更新,并自最终产品上市之日起保存 10 年。

                    参考资料

                    • EN IEC 63000 — 根据质量限制要求评估电气和电子产品的技术文件
                    • 指令 2011/65/EU,第 7 条和第 8 条 — 制造商义务、技术文件
                    • IEC 62321-2:2021 — 机械采样和样品制备策略
                    • IEC 62474 和 IPC-1752A — 供应链中的材料声明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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